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做这事,吓得民警冷汗直流

高速公路不同一般的公共场所,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更是险象环生。

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做这事,吓得民警冷汗直流

7月16日上午12时许,高警恩来大队接到过路司机报警,称恩来高速向陈家坡隧道内有行人在行车道上行走,十分危险。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沿路排查,发现一老婆婆正在高速公路护栏外捡拾饮料瓶。民警及时劝止老婆婆,并将老婆婆捡拾的饮料瓶塞进警车后备箱,将老婆婆带离高速公路。经了解,老婆婆试图沿高速步行回宣恩高罗,在高速公路上沿途捡拾塑料瓶。

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做这事,吓得民警冷汗直流

民警告知老婆婆:行人上高速不仅危害个人生命安全,也危害高速路行车安全、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民警的教育下,老人表示,不再上高速。

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做这事,吓得民警冷汗直流

真实案例

案例一:2016年2月9日22时55分许,陈某某驾驶闽沪AEE766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温州方向开往福州方向,行经沈海高速公路A道1903km 850m处,碰撞在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人无名氏(女),造成行人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2016年8月29日15时7分许,张某某驾驶浙C6LY33号小型轿车从温州方向开往宁德方向,行经沈海高速公路A道1899km 100m处,碰撞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行人兰某香(女),造成行人兰某香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16年12月13日17时57分许,胡某某驾驶浙CQ39F1小型轿车沿浙江温州开往福建厦门方向,行经沈海高速公路A道1899km 800m处,碰撞在高速公路上横穿车道的行人王某惠,造成王某惠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四:2016年11月5日10时22分许,驾驶员陈某某驾驶闽CQ332F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厦蓉高速12KM(厦门西收费站入口处),车辆碰撞由赵某某驾驶的吉CE4421重型半挂牵引车上下来横穿收费车道的石某某,致石某某当场死亡、闽CQ332F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陈某某受伤送医院治疗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行人上高速,有哪些危害?

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高速路上车辆的车速都比较快,驾驶人只要有丝毫的放松就会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不动的、相对较小的事物。所以行人在高速路上候车只要稍不留意就很有可能被车辆挂碰,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

危害高速路行车安全

躲避高速路上违法进入的行人而出的事故已是不胜枚举。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打方向的幅度稍微过大就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高速路的车流量比较大,车速比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车辆因躲避不及而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拥堵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进站、买票、安检、上车,这是我们乘坐客运车辆的基本步骤。有些行人为了图方便、图省事,翻越隔离栏违法上高速候车。这就给了某些利欲熏心的客运车辆驾驶员有了可乘之机,非法停车载客、非法超员这些都是常见的违法现象。这不仅危害到了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候车人的安全,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蜀 黍 提 醒:

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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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万方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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