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运城市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无需再办理住院通知单

2018年7月6日,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即日起取消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备案等流程。

通知说,取消参保人员运城市辖区内住院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通知单的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不再要求参保人员提供经办机构开具的住院通知单。参保人员在运城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持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可使用身份证)和该医疗机构的诊断建议书,即可到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住院结束后,符合直接结算条件的可在该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此外,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不需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后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在运城市辖区外就医的,按照《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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