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錯可以容?

一看初衷。要看導致錯誤的原因是否主觀故意,

是否以維護人民利益為出發點。如果工作的出發點是好的,因為外部因素導致負面的效果,對這樣的失誤要多加寬容。

二看法治。如果是在上級授權或法律法規範圍內,由於改革創新所導致的“探索性失誤”,不是由於實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帶來的結果,應予以寬容、免責或減輕處罰。

三看程序。主要是看程序是否合理、合法。如果行政程序符合決策要求,不存在違法、隨意決策行為,對所產生的失誤應當予寬容。

四看後果。看所導致的後果是否嚴重,是否可以挽回,然後在此基礎之上再具體處置。

五看處置。失誤發生後,要看是否採取及時得力的舉措以避免更大損失的產生,

對那些聽之任之、知錯不改者,當然要嚴格處理而不得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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