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8年7月16日)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时 全体会议

听取《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下午2时30分 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7月25日上午和下午分别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分别于上午8时30分或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须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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