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的82平米仓库月租只需83元?荒唐合同竟是父子签

只因8年前与自己儿子签订的一纸荒唐的租赁合同,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二级单位种子管理局退休三年的李某某,前不久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荒唐的租赁合同是怎样被发现的?还要从去年10月说起。当时,长阳县委第三巡察组正式进驻县农业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巡察。

“我们二级单位种子管理局的门面和仓库都被长期占用了,干部职工意见很大。”在与干部座谈时,一条问题线索引起了巡察组组长张玉清的注意。

巡察组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种子管理局,就这一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工作人员一页一页详细查阅该单位近年来的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通过核查发现,种子管理局对其托管的种子公司国有资产长期疏于管理,致使局里少数职工相继占用了种子公司所属的5个仓库、2个门面、2套住房……而其中绝大多数被占资产仅交纳了一至两年的租金,之后既未续签租赁合同,也未续交租金费用。

“继续查,看还有没有其他的违纪问题?”看到这些情况,张玉清越想越气愤,长期不交租金,这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呀!

“将所属种子公司一间82平方米的仓库以总价2万元租给李某阳20年。”一份由单位负责人李某某签字的租赁合同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20年2万元、一年只有1000元,一个月仅83元,一个平方米的月租才一块多钱……张玉清拿着计算器一算,不敢相信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合同。

“李某某是单位负责人,李某阳又是谁呢?”张玉清断定,李某阳一定是李某某的熟人,不然不会一个平方米的月租才一块多钱。

当天,李某某被请到了巡察组的办公地。

“李某阳你应该认识吧?”

“是我儿子呀,怎么?他犯什么错误了吗?”

当听到“是我儿子”时,巡察组工作人员恍然大悟:难怪合同如此荒唐,原来是父亲跟儿子签的。

张玉清随即将这份有父子二人签字的合同递到李某某面前。当看到了这份合同后,李某某顿时傻了眼。

“单位的门面和仓库都是国有资产,绝不允许变成私人的‘蛋糕’。”张玉清严肃地说。

在张玉清严肃耐心的思想教育面前,李某某坦承了自己干的荒唐事。

巡察组迅速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至县委巡察办。随即,该县纪委监委对县农业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细查,截至目前已有3名干部被立案查处,挽回经济损失156万余元。

长阳县还举一反三,在全县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使用处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目前正在对所有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大起底、大清查,让蚕食国有资产的“蛀虫”无处遁形,并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制,切实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使用处置廉洁、规范。(唐强 向小艳 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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