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每個處分決定執行到位——北京開展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紀實

近日,當記者來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甜水園北街1號的朝陽區紀委監委時,案件審理室幹部陳徵正忙著準備一份即將送出的黨紀處分決定書。

和處分決定書一同準備的,還有一份名為《處分執行情況清單》的表格。雖然只有薄薄的三頁紙,但從宣佈送達、歸檔,到處分解除、違紀所得收繳等事項都被逐一列在上面。

“處分決定書送達的同時,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就會收到這張清單。”陳徵告訴記者,“相關部門必須對照列表逐項落實打鉤後,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報告表反饋給區紀委監委。”

朝陽區建立的處分決定執行事項清單制度,是全市範圍內對處分決定執行方面的問題進行整改的一部分。

去年7月至12月,北京市紀委監委完成了對黨的十八大以來9516名受處分人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一些處分決定“打白條”“打折扣”“搞變通”等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不斷強化紀律剛性。

一次“回頭看”

黨的十八大以來,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全面從嚴治黨成效卓著。2017年,共移送司法機關89人;處置問題線索12537件,同比增長45.8%;立案3585件,同比增長11.5%。線索處置數、立案數、處分人數均創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新高。

該發現的發現了,該查處的查處了,並不等於就萬事大吉,處分要達到預期效果,關鍵在於有效執行。只有執行到位,紀律才能真正立起來,權威才能真正樹起來。

時間追溯到一年前。2017年7月24日,北京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通知,併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碩輔任組長的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處分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正式啟動。

“這次專項檢查是對處分執行情況的‘回頭看’,旨在有效發現和糾正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提高各單位執行紀律的能力,真正發揮處分應有的懲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張碩輔表示。

檢查分為各責任單位自查自糾、市檢查小組重點抽查和督促整改、責任追究與成果轉化三個階段,涵蓋黨的十八大以來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辦理的各類黨紀政紀(務)案件。

在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幹部趙豔群的辦公桌上,擺著厚厚一摞資料,其中一頁《處分執行工作主要規範文件》被她寫滿了筆記。檢查組對涉及處分執行的16項主要規定逐一梳理,列出處分決定的宣佈送達、歸檔、受處分人職務職級待遇調整、處分期間晉職晉級、年度考核等次及評先評優、留黨察看處分執行、政務處分解除、涉案違紀所得處理、紀檢監察建議事項落實等九方面內容,確保檢查“無死角”。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共有16家區紀委監委、40家派駐機構、53家市屬國企、57家高等院校完成了對9516名被處分人處分執行情況的自查自糾,執行到位率92%,存在各類問題799個。

問題“大起底”

2017年8月12日,豐臺區王佐鎮紀委書記高建忠收到豐臺區紀委監委下發的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後,第一時間召集鎮黨委組織部和財政科成立工作組,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鎮紀委辦理的18件共23人的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開展排查。

工作組比照九個方面,用一個星期的時間逐一查閱被處分人檔案。儘管有些思想準備,但隨著處分決定書複印件未歸檔、本人簽字缺失、被處分人考核評議不合規等問題的發現,高建忠還是吃了一驚。

在各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紀委監委成立聯合檢查組,採取隨機調閱案卷、查閱文件資料、走訪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對被檢查單位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及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

隨著檢查的不斷深入,一些長期隱藏的問題開始顯現。

據統計,在九個方面中,宣佈送達工作不規範的問題最為普遍,達到問題總數的一半以上;年度考核及與此有關工作不規範、受處分人職務職級和工資保險待遇調整不規範、歸檔工作不規範分列問題榜第二、三、四位。

更有甚者,個別單位還存在處分期滿前提前解除處分的情況。如北京市地勘局下屬單位史某2013年5月21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處分期應為12個月,而在次年的4月3日,市地勘局即為其解除了記過處分。

“表面看這些問題是由於黨委、紀委監委、組織、人社、財政、檔案管理等部門履行責任不到位導致的,根子還在於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在聽取全市處分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彙報的會議上,北京市監委委員、案件審理室主任張麗紅的話一針見血。

責任意識缺位,“好人主義”作祟,是不少黨組織在處分執行環節打折扣、搞變通的通病。

“有些基層幹部‘好面子’,總覺得鄉里鄉親低頭不見抬頭見,受處分對個人來說是件丟人的事兒。”高建忠告訴記者,“為了降低所謂的負面影響,一些人就選擇對處分執行情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黨紀教育課

去年8月28日,朝陽區園林綠化局幹部郝某和下屬單位幹部海某,被朝陽區紀委監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成為因未按規定落實處分決定而被追責的典型。

檢查發現,2014年12月,時任朝陽區園林綠化局下屬單位某公園黨支部書記的丁某某因尋釁滋事受到刑事追究,被給予開除黨籍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時任公園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副主任海某和園林綠化局負責審核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年度考核情況的人事幹部郝某,因把關不嚴,致使丁某某2015年度考核評定為合格,並違規領取獎金。儘管兩人已調離原崗位,仍作為直接責任人被問責。

在之後召開的全局基層單位領導幹部大會上,海某和郝某的處分決定被全局通報。“過去的觀念是重監督調查、輕處分執行,認為處分決定宣佈、歸檔了就結束了,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跟蹤監督不足。”朝陽區園林綠化局副局長王文勝坦言,這次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局因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首次啟動問責,“對全局下屬17個基層單位觸動很大。”

在張麗紅看來,此次專項檢查對被檢查單位是一次黨紀法規的大學習、大培訓。“尤其倒逼企業、高校、鄉鎮甚至村一級這些處分執行環節較薄弱的單位,提升紀律規矩意識、責任意識和程序意識。”

今年3月,王佐鎮紀委有2名黨員受到黨紀處分。鎮紀委單獨設計了一張檢查表,對照各項要求,逐一察看核實處分執行情況。“我們要求從工作人員到黨委書記,每一個環節都簽字背書。”高建忠告訴記者,“定期對執行情況‘回頭看’,再出問題就要嚴肅追責。”

記者瞭解到,由北京市紀委監委起草、徵求多家單位意見的《北京市黨紀和政務處分執行工作規程》已經出臺。從首次明確政務處分的宣佈送達辦理時限,到首次對恢復留黨察看黨員權利的具體辦理程序和手續等作出統一規範,工作規程對破解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黨紀政務處分執行合力不夠、工作制度不健全等突出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記者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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