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從7月1日至年底 長春市開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

為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吉林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相關部署,持續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總體水平,長春市交安委研究決定,從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六個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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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長春市機動車總量已達193萬輛,日均增加755輛,相當於每天吃掉一條重慶路;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大量增加,讓有限的道路資源“雪上加霜”,人車爭路的矛盾不斷凸顯;開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就是向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宣戰,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運行能力,讓廣大市民出行更安全、更和諧、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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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來,長春市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12.5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4.16%,12處交通事故易發多發路段死亡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35.29%,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7.84%。交通事故四項指標同比大幅下降的局面來之不易,是市交安委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齊心協力的結果,是全市交警部門和全體交警勠力同心、攻堅克難的結果,開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就是要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堅決壓住交通安全陣腳,為長春和全省經濟振興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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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推進重點違法行為治理

從長春市道路交通管理實際出發,對十類突出違法行為發起凌厲攻勢,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堅持最嚴措施、最重處罰,形成不敢違法、自覺尊法守法的新風尚。

1、嚴查十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易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駕、醉駕、毒駕、闖紅燈、假牌套牌、駕駛拼裝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無證駕駛、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十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依法嚴格落實“五個一律”規定:對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行政拘留;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吊銷駕駛證;對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行政拘留和吊銷駕駛證;對客運車輛超員、貨運車輛超載的,一律扣留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對駕駛拼裝、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一律強制報廢和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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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嚴厲查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對無牌無證摩托車一律進行查扣,對違法行為人達到拘留標準的一律執行拘留,對超標電動車一律追溯銷售和經營環節,依法治理。對行人闖紅燈、跨越隔離設施、橫穿馬路不走斑馬線等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提升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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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強化貨車違法行為整治。依託全市超限檢測站和超限檢測點,定點查控與流動執法相結合,夯實聯合執法機制。集中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開展統一行動,嚴查貨車違規佔道通行、強超強會、亂停車等違法行為,明令貨車一律靠右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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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推進重點車輛和駕駛人源頭管理

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是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源頭,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

1、嚴格重點車輛管理。精準實施“兩客一危”等重點車輛專項治理,對全市15家班線客運企業、1901臺車輛,47家危貨運輸企業、1999臺車輛,45家旅遊運輸企業、1698臺車輛摸底排查,建立風險和隱患臺賬,落實治理措施。對“兩客一危一校一貨”等重點車輛的生產、銷售、改裝、登記、檢驗、報廢等環節開展集中清查活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的企業,銷售未經許可及違規車輛的企業,違法拼裝改裝車輛的企業,降低機動車檢驗標準的檢驗機構,不嚴格執行機動車報廢拆解規定的企業,嚴格依法採取罰款、撤銷許可資質、吊銷營業執照、查封等處罰措施。對給違規車輛辦理登記、發放牌證的,嚴格倒查問責,一律撤銷車輛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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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嚴格重點駕駛人管理。對重點車輛駕駛人要從培訓、考試、資格審驗等環節嚴格管理。嚴格駕駛人培訓機構監管,對不符合條件和標準的駕培機構撤銷培訓許可。嚴格執行駕駛人考試標準,加強考試過程監管,對考試合格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0個百分點的考場,逐一進行考試結果核查,對違規考場取消資格。督促重點駕駛人及時辦理駕駛證業務,換證率、審驗率要達到99%以上,對逾期未辦理的重點駕駛人,停辦其他車駕管業務。建立重點駕駛人“黑名單”,對酒後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通報企業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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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重點運輸企業管理。要監督運輸企業及時檢驗、報廢重點車輛,檢驗率、報廢率達到100%。對存在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營運車輛和逾期未換證、逾期未審驗駕駛人的企業,限制業務許可發放,限制辦理車駕管業務。要落實企業安全主體和行業監管責任,定期開展現場檢查活動,排查企業交通安全隱患。對運輸企業實行分級評價機制,引導社會選擇安全優質的運輸服務,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對使用“黑校車”的學校進行通報,由教育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部門出臺校車管理規定,提高校車配置率,從根本上解決“黑校車”氾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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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推進風險路段治理

以風險路段“清零”攻堅為著力點,推動道路安全防護責任共擔、風險共治,強力整治道路安全隱患,不斷完善道路安全設施,全面提升道路安全水平,確保道路安全隱患消除存量、不添新量。

1、強化事故多發路段治理。對目前公安部門已經排查出的63處死亡事故多發點段,要逐個分析原因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分類建立臺賬,明確責任單位,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畢。

2、加強國省幹線重點路段改造。對於國省幹線及其他等級公路與城市道路相連的或穿越城鎮建成區的路段,參照城市道路交通組織方案和安防、照明等規範標準進行管理,對國省幹線和其他等級公路與城市外環路相連、流量較大的要進行信號控制,合理分配路權,消除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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