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拘留所立刻还款 一次性和解两起案件

6月8日,上午刚刚从拘留所出来的王某,下午就来到八公山区法院,主动归还欠款,成功的与两位申请人达成协议。

王某原本是做卫浴生意的,一直从黄某和朱某的店里拿货但是货款迟迟没有支付,分别欠黄某2万元,朱某5000元,2018年4月,两人将王某起诉至八公山区法院,法院判决王某一次性清偿黄某20000元,朱某5000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拒绝还款,对执行干警也是避而不见,后干警接到线索在其工作的小区内找到王某,并将其带回法院,王某一直不配合干警执行,声称自己无力偿还,也提不出合理的还款方案,无法与当事人达成和解,于是干警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拘留结束后,刚刚出了拘留所门口,王某就联系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归还欠款,干警与其约定当天下午在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干警将两位申请人也约至八公山区法院,王某表明自己认识到错误,不应该拖延还款,但是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有难度,希望先归还一部分,其余分月返还。

最终在干警的调解下,王某分别归还黄某和朱某各2000元,其余每月返还黄某1000元,朱某500元,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

八公山区法院 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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