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知多少?全方位爲你解疑答惑

一、什麼是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它是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工資,是由社保基金支付到公司賬戶,再由公司發放給女職工。

二、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一年;

2.生育期間相關費用符合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即在不違反相關計劃生育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生育津貼的申領為前9後12:分娩當月往前推連續9個月繳納生育保險(包括分娩當月)或往後推連續12個月繳納生育保險(不包括分娩當月),補繳不算。

三、所需材料和領取流程

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個人身證明;結婚證;戶口簿;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本人實名制銀行卡。

四、生育津貼領多少

生育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以北京為例:產假天數為98天,生育獎勵假30天;剖宮產再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五、生育津貼與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也就是說,生育保險待遇為生育津貼。

六、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

一般來說,女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的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

也就是說,生育女職工在領取生育津貼期限內,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若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有權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本質上是不一樣的。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假期工資是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生育津貼知多少?全方位為你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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