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執紀審理連續15年「零申訴」

新興:執紀審理連續15年“零申訴”

新興縣紀委堅持把保障案件質量作為執紀審理工作的核心價值和生命線,堅持“二十四字”方針,“三審”並重做實做細執紀審查的“後半篇文章”,實現執紀審理連續15年“零申訴”。

一是分類促審提效率。根據各類案件特點,積極推行“三七一”工作法,推動執紀審理工作繁簡分流、快審快結,即:對以行政處罰結果為處理依據的案件和適用簡易程序、免去立案程序的法院判決移送類案件,3個工作日內審結;對危房改造、低保審核履職不到位等證據材料模式相對固定、核實證據可適當提速的, 7個工作日內審結;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尤其是上級督辦件和大案要案優先審理。二是規範嚴審保質量。堅持重程序、重事實,確保案件定性準確、處理恰當,從源頭上避免因處分不當造成的執行阻力。在規定時間內向受處分對象所在黨組織或行政單位及本人送達宣佈處分決定,並及時登記造冊。加強與組織人事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定期跟蹤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無縫對接紀律處分各個環節。從文書格式、事實認定及處理意見等方面對文書的製作和使用提出具體的紀律要求,彰顯紀律審查特色,體現紀法分開、紀在法前要求,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三是回訪固審強治本。堅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工作思路,針對不同的違紀性質和特點定製回訪教育方案,幫助受處分人員端正思想、化受處分壓力為主動作為新動力。回訪教育後,以受處分人員的悔改態度和工作表現作為解除行政處分、恢復黨員權利的重要依據。對徹底改正錯誤、工作積極的,及時解除處分;對思想轉化不徹底、工作懈怠的,督促所在單位加強監督管理,繼續幫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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