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vs格力!一句广告语之争,超170万人围观解说式庭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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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直播还设置了嘉宾直播间,首次引入由法学专家与资深媒体人联合的庭审解说,让你看懂这场知识产权大战的程序与“门道”。独特的直播互动体验,新奇的法律智慧碰撞,堪称庭审版“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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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参与庭审解说的嘉宾分别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杰出学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太平与法智融媒创始人、法治文化传播师邵铭。全场解说由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主播陈凯主持。噔噔噔噔~事不宜迟,请跟禅法君来直播间围观吧!

主持人陈凯:在司法解释中,怎么去判定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纠纷的?

法学院教授王太平:首先,这是属于知识产权法的一个部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还有就是反不正当争法,它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有网友提出疑问:为什么跟电视剧演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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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美的与格力的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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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凉感无风感” 与“美的”舒适星空调形成特定联系:原告美的公司诉称,自2015年起,其耗费巨资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大力宣传美的公司具备“有凉感无风感”技术的舒适星系列空调。原告首创的“有凉感无风感”这句广告语具有独创性,经过持续、大量的的宣传、推广,该广告句式与“美的”舒适星系列空调形成了特定的、固定的联系。相关公众或消费者看到该广告语,容易将其与原告美的公司具备“有凉感无风感”技术的舒适星系列空调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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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空调产品不具有“有凉感 无风感”的技术与功能:被告格力公司在“京东商城”上销售一些型号空调时公开宣传“有凉感无风感”。经原告美的公司实际测试及感知,被告销售的该等空调根本不具备“有凉感无风感”技术及功能。美的公司认为,被告明知其空调产品不具有“有凉感无风感”的技术与功能,却利用原告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广告语对其商品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不仅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而且转移、淡化了原告依据该广告语所享有的权益,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归属于其的竞争优势。美的认为无风感是客观标准,并非主观标准,是需要有参数的。格力相关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而宣称“有凉感无风感”,是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因此,美的公司要求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凉感 无风感”广告语,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90万元,并在格力官网和《法制日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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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格力行业地位,不需借其他产品提高竞争力:被告格力公司辩称,就其在国内外家电行业的地位、影响、声誉、综合实力,及自身研发的能力、核心的技术、产销量的领先、质量的保证、人才的储备、广告的宣传,格力公司无需借助于国内外任何一家大小家电企业的任何一款商品,更无需实施任何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来提高格力自身商品本身早已具有的强大竞争力。而且,经格力公司测试,就空调无风感功效检测对比,格力臻净爽不亚于或优于美的舒适星系列,美的公司诉称格力臻净爽不具备无风感功效无任何事实依据。购物流程决定不会出现混淆品牌的情况。被告格力公司辩称,其涉及的空调产品只在线上进行销售。且京东商城的购物流程决定了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不会出现混淆品牌的情况。不会将格力误认为美的,也不会将美的误认为格力。“无风感”非美的首创、独创

格力公司还认为,空调具备“有凉爽的感觉、无风吹的感觉”这一功效、及“无风感”这一功效宣传词,非美的首创、独创,现已是国内外家电空调行业普遍的功效概念及功效宣传词之一。况且,空调的“无风感”功效非美的公司首创,自2005年6月10起至今,国内个人或单位均申请了空调具备“无风感”功效的发明或实用用新型专利。格力公司早在2013年就研发无风感功效。格力空调产品本身不存在“无风感”的虚假宣传格力空调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也不可能造成广大消费者将格力空调误认和混淆为美的空调,格力公司更不存在需要通过搭附美的公司顺风车的方式,以取得市场的竞争力。且格力的产品宣传语中,“有凉感 无风感”只是其中一部分,是针对空调舒适性功效的一个说明,并不具有突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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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有凉感 无风感”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在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依次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质证完毕后,美的提出补充提交三份证据。合议庭认为,鉴于美的的补充证据未能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依法不予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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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法君还留意到,在原告席后面摆放着两台格力空调。原来,美的公司向法庭提出了要求现场测试格力空调,以验证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格力公司认为,法庭不是实验室,不具备测试条件,并拒绝当庭测试。而美的公司仍坚持当庭检验。经合议庭评议,认为空调的技术参数测试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决定不在现场进行测试。

美的公司认为,“有凉感无风感”虽然是一种广告行为,但是其中包含了技术参数,是客观标准,并非主观标准。格力相关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而宣传“有凉感无风感”,是虚假宣传,属不正当竞争。而且美的为涉案广告投入了大量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格力运用这句广告语是故意“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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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公司强调,无风感是一种通用感受,强调的是人体感觉,并无显著性可言,而且没有行业统一标准,不需要任何参数,美的并无对“无风感”一词的独享使用权。

双方在法庭上激辩了近3个小时,且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截止当天下午4时,共超170万人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南方+、网易、广州参考等平台观看了直播。在该案中,禅城法院完整呈现标准化流程及规范化程序,让公众了解法院的庭审如何进行、如何充分尊重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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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太平点评:庭审直播既是一种普法形式,也体现了公正司法,有利于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而庭审解说则可以体现佛山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后所开展的探索与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国家发布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佛山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背景下,各种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与法律防范的要点,我认为很有意义。

上述案件由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组成合议庭审理。为了以高科技呈现庭审的良好效果,该案安排在具有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功能的石湾巡回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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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审判长刘应东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发展”,是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的追求。在全国首次引入法学专家与资深媒体人士解说庭审,也是禅城法院创新落实“阳光司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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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底什么样?庭审现场又有什么发生?……欢迎大家回看直播,一起共享这堂全民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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