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昌黎縣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及線索,有效的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現根據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執行依據:(2017)冀0322民初2976、2977、2979、2981、2984、2986、2988、3002、3501號民事判決書。

涉案標的共計:61383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均未執行到位)

被執行人鄭豔,女,1981年8月10日生,漢族,農民,住昌黎縣大蒲河鎮小蒲河村,公民身份號碼130322198108105227。

河北省昌黎縣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鄭豔下落及藏匿地點,促使本院查找到被執行人的,本院將獎勵舉報人人民幣2000元;此外,促使本院全額執行到位的,將再獎勵舉報人人民幣3000元。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將嚴格予以保密。

舉報聯繫電話:0335-7800153、18503338511、18503338559

昌黎縣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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