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散亂汙」企業?爲啥要取締?看了這些你就明白了

什麼是“散亂汙”企業?為啥要取締?看了這些你就明白了

什麼是“散亂汙”企業?為啥要取締?看了這些你就明白了

​取締“散亂汙”企業,是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從源頭治汙的一項重要舉措,哪些企業屬於“散亂汙”?其對環境有何危害?

什麼是“散亂汙”企業?為啥要取締?看了這些你就明白了

​“散”是指不符合城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佈局規劃的工業企業。

“汙”是指違法違規排放、超標排放廢水、廢氣、廢渣的工業企業。

“亂”是指違法違規建設、違規生產經營的,以及使用閒置設施農業用房、教育、農房等非工業用房進行非法生產的工業企業。

可見,“散亂汙”企業本身就是違法違規的,但它們要麼已存在很多年了,正逐步接受淘汰,要麼藏在民房裡面悄悄生產,但它們對環境的危害卻不可小覷。

以違規電鍍作坊為例,由於合法合規處理電鍍廢水並持續達標排放,需支出較高成本,為爭取更大利潤空間,一些電鍍作坊不配置相關汙染治理措施,在沒有經過任何處理的情況下直接排放生產廢水,嚴重汙染環境,對周圍居民的生產生活帶來危害。

以“三無”(即無工商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無排汙許可證)洗車店為例。它們沒有規範的排汙系統,洗車產生的髒水大多直接流到周邊地面或溝渠。表面看,似乎只是汙染了水環境;但當地面曬乾後,來往車輛一碾,就會形成大量揚塵,汙染空氣。還有些洗車店同時違規經營著修車業務,比如露天噴漆。噴漆釋放的揮發性有機物,經陽光照射,就容易與大氣中的其他成分發生光化學汙染,形成臭氧、PM2.5等汙染物。

“散亂汙”是指什麼?

“散亂汙”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佈局規劃,存在安全、消防隱患和汙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工商、環保、土地、規劃、稅務、質監、安監、消防、電力等手續不全的企業(特別是存在於居民集中區的企業、工業攤點和工業小作坊)。

主要包括但不限於:

有色金屬熔鍊加工、橡膠生產、製革、化工、陶瓷燒製、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小煉油、玻璃製造、紡織印染、合成纖維製造、印刷、表面塗裝、傢俱、製鞋、汽修、餐飲、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廢品回收加工、人造板製造、電子元件製造、酸洗磷化等小型製造加工企業;

涉及使用塗料、油漆、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等小型企業或加工點。

廢品、垃圾回收行業及堆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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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散亂汙”企業不是要置小微企業於死地

這兩者之間本來也不能簡單地畫等號。不可否認,大多數“散亂汙”企業規模很小、產值很低,但是對環境的危害程度卻大得驚人。

既不符合產業政策,也沒有有效汙染治理設施,這類企業好比毒瘤,切除時會流血受痛,卻堅決留不得。但並非所有的小微企業都是汙染企業,有些是可以規範和引導的,比如餐飲企業。

我們得承認,有人類活動就有社會發展,有發展就有汙染。只要通過有效的措施,就能夠治理到一個可控制、可承受的範圍。

整治“散亂汙”企業合情合理,不應該“叫屈”

“叫屈”的人或許沒有考慮到,“散亂汙”企業存在,對那些下了大投入治汙的合法企業是否公平?

這樣的汙染存在,對人民群眾生存環境造成損害和威脅是否合理?

有這種想法的原因有二: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和汙染企業還存在“避風頭”、“等風過”的僥倖心理,隨時準備死灰復燃、捲土重來;

二是掩飾政府及有關部門失職之過。不少“散亂汙”企業是監管部門把關不嚴和長期放任縱容的結果,這裡既有環境保護意識和認知上的不到位,也有貫徹落實決策部署上和環保職責的不到位,也不排除為了區域發展,主觀上錯誤的誘導。沒有“把好門”,甚至“帶錯路”。

當下重要的是,該補救的補救,該追責的追責,而不該一味為“散亂汙”企業叫屈求情。

文章內容整合自環保圈、環保愛好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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