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黑老大」獲死刑

中國江西網訊 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21名被告人作出終審判決。至此,盤踞在贛州寧都縣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終於被連根拔除,該組織“黑老大”胡某被法院判處死刑。

◎刑滿獲釋後

他網羅人員開賭場

該組織“黑老大”胡某生於1990年10月,寧都縣石上鎮人。

據查明,自2013年刑滿釋放回到寧都縣後,胡某以該縣某賓館為據點,大肆網羅有劣跡的社會閒散人員和不良青少年,以開設賭場、“抽水”、放高利貸等方式獲取數額巨大的非法經濟利益。

據介紹,這個黑社會組織成員兇狠暴虐、不計後果、江湖習氣重,還有不少未成年人。經過年復一年的尖刀見紅、拳頭立威,逐步組成以胡某為首、人數眾多、組織領導明確、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層級分明的犯罪組織。

胡某制定了嚴厲的“家規”:統一文身,實施犯罪時統一著裝。成員不準吸毒,不準偷盜,聽從指揮,對不聽從指示者施以懲戒。

據查明,為爭奪對地下賭場的控制權,稱霸一方,獲取更多非法利益,這個黑社會組織多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持砍刀等對與其有“競爭關係”的違法犯罪者進行打擊,或要求對方關閉賭場,或強行索要賭場股份。為將非法控制領域從地下賭場轉向砂場,團伙在光天化日之下砍殺楊某致死“樹威”。

◎欺壓、殘害群眾

致1人死12人傷

據介紹,和其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一樣,從暴力犯罪,到積累財富,再到更大的暴力犯罪,積累更多的財富,以胡某為首的黑社會組織也用這種方式完成了原始積累。

法院查明,該組織開賭場和放高利貸所攫取的鉅額非法利益,除供組織日常開支外,部分用來購買作案工具、租用作案車輛、提供作案經費、擺平事端等以維繫組織生存、發展,還通過發放酬勞、安排住宿、提供吃喝玩樂和出逃資金等方式籠絡成員,從而實現對組織成員的管理和控制。

至案發時,這個黑社會組織已採用暴力手段,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窩藏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近20起,欺壓、殘害群眾致13人傷亡,其中,致死1人,輕傷4人,輕微傷8人。嚴重危害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造成了惡劣影響。

除了有組織的犯罪外,法院還審理查明多項該黑社會組織成員個人及其他被告人實施的犯罪,涉及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盜竊等。

依據審理査明的事實,法院依法逐一作出終審判決。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等多項罪名,判處胡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20萬元,並處罰金15萬元;對上訴人黎某等6人分別判處10年至1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其他14名上訴人維持原判,處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及16萬元以下不等的罰金。(江南都市 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