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報》:法官48小時執結51件案件

“才兩天時間,我們這51個案子就結了,給開福區法院點贊。”7月6日上午,鍾某作為申請執行人王某某等51人的委託代理人,來到長沙市開福區法院核對收款賬戶信息,並向執行法官徐琳致謝。

2010年3月,王某某到深圳某物業公司長沙分公司工作,在其管理的一小區從事物業服務。

2017年6月,該小區經公開招標,選聘湖南某物業公司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因缺乏妥善的職工安置方案,某物業公司與王某某等51名員工發生糾紛。同年7月,經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解除勞動關係,由某物業公司向王某某等人支付經濟補償。某物業公司未按時支付補償金,王某某等51人分別將某物業公司及其總公司訴至法院。

今年5月,開福區法院判決,某物業公司支付王某某等人經濟補償金41.71萬元,不足部分由其總公司承擔。因兩被告未在規定的期限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王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7月3日,法院執行立案。4日上午,承辦法官徐琳迅速熟悉案情、確定辦案思路、加班製作法律文書並送達給被執行人某物業公司。

5日上午,申請執行人向徐琳提供了被執行人的兩個銀行賬戶,徐琳立即帶領法警先後前往兩家銀行扣劃。下午5時,成功扣劃42.109萬元執行案款至法院執行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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