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通報一批違紀典型案例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楊江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廈門市委批准,廈門市紀委監委對翔安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楊江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江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提供幫助或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徇私情,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楊江忠身為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目無黨紀國法,執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嚴重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由翔安區委給予楊江忠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錢款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福建通報一批違紀典型案例

福建省紀委監委官網近日發佈了一批違紀典型案例通報,包括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

漳浦:通報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深土鎮車敖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李永貴等人履職不力致使五保供養金被冒領問題。

● 人物:深土鎮車敖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李永貴等人

● 問題:2015年10月,車敖村五保供養對象林某方死亡,負責該村民政工作的李永貴未及時發現並按規定上報註銷。2016年7月、2017年3月,李永貴兩次接到上級民政部門開展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摸底排查及複核認定工作的通知後,未及時報告村主要領導,也沒有按要求開展摸底排查及複核工作,直接將原在冊的五保對象名單提交該村黨支部書記林北方、村委會主任李志永(非中共黨員)簽字,並上報鎮社會事務辦;該鎮社會事務辦負責人鄭坤泉也未對車敖村上報的五保對象名單進行復核把關,直接將名單彙總後上報縣民政局,致使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仍向林某方發放五保供養金合計10267元,並被其侄子林某文冒領。

● 處理:2018年3月,李永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林北方、鄭坤泉分別受到誡勉談話,李志永受到警示談話;被冒領資金予以追繳。

縣城鄉建設與環境管理聯合執法大隊迎賓大道中隊原中隊長劉百遇履職不力致使違法建房問題。

● 人物:縣城鄉建設與環境管理聯合執法大隊迎賓大道中隊原中隊長劉百遇

● 問題:2013年11月,某公司在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違法在黃倉工業園迎賓大道一側建設辦公樓和廠房。劉百遇在負責該片區日常巡查和監管時,不正確履行職責,期間,於2014年初帶隊對該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時,沒有對該公司違建行為進行制止,也沒有報告,致使2014年底該項目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 處理:2018年3月,劉百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寧德: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案例

柘榮縣住建局部分工作人員工作失職問題。

● 人物:柘榮縣住建局部分工作人員

● 問題: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該縣住建局違規辦理審批華龍小區一期、二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違規驗收通過華龍小區一期項目。林立作為時任縣住建局規劃股經辦人,工作失職,沒有指出華龍小區二期在建築高度、建築間距以及日照分析方面存在的問題,違規辦理華龍小區二期工程規劃許可證;郭松作為時任縣住建局規劃股股長,工作失職,違規審批辦理華龍小區二期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不符合驗收條件的華龍小區一期予以驗收通過;縣住建局規劃股幹部吳晶晶和時任規劃股股長陸洪頡在審核華龍小區一期規劃審批材料時,履職不夠到位,雖然有向分管領導書面報告提出該項目存在建築高度超高以及日照分析不滿足要求等問題,但依然違規給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張陳清作為時任縣住建局副局長,分管規劃工作期間,工作失職,對違規審批辦理華龍小區一期工程規劃許可證,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林鋒作為時任縣住建局局長,工作失職,對縣住建局違規審批辦理華龍小區一期、二期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華龍小區一期違規驗收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 處理:2018年3月,林立受到行政警告處分;2018年4月,郭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2月,陸洪頡、張陳清、林鋒等3人受到誡勉談話,吳晶晶受到批評教育。

蕉城區法院審判員林煒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

● 人物:蕉城區法院審判員林煒

● 問題: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林煒在擔任霍童法庭副庭長期間,在執行案件中未窮盡措施,致使案件長期未結;2017年以來,林煒在審理原告諶某某等人與被告劉某某等人民間借貸糾紛等6起案件中嚴重違反程序規定,延遲移送上訴案卷材料,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8年5月2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監察室對其涉嫌違紀問題進行提級審理,並予以政紀立案調查。經調查核實,林煒在一審判決後當事人已提出上訴的情況下,多次無視審限規定和審判工作紀律規定,未能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移送案卷材料,3起案件延遲報送時間分別長達6個月、5個月和10個月。

● 處理:2018年5月29日,市中院給予林煒行政記過處分。

周寧縣七步鎮溪頭村黨支部書記陳新錐開展亂建墳墓專項整治工作失職問題。

● 人物:周寧縣七步鎮溪頭村黨支部書記陳新錐

● 問題:2017年7月,七步鎮竹下村村民葉某興開始對位於七步鎮溪頭村村委樓對面河岸的舊墓進行翻新。同年7月16日,縣民政局根據舉報,由殯葬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會同七步鎮政府相關人員、溪頭村黨支部書記陳新錐等人對該墓翻新行為進行制止,對新建部分進行拆除,並交代該村幹部要跟蹤巡查,防止發生再建情況。2018年1月19日,縣民政局殯葬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再次接到舉報,經核實發現該墓又有翻新。期間,該村黨支部書記陳新錐發現葉某興對舊墓進行翻新,但未按照亂建墳墓專項整治工作有關要求,第一時間制止並上報該鎮政府相關部門,以致該墓第一次被拆除部分後又再次翻新,造成不良影響。

● 處理:2018年5月4日,經周寧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新錐黨內警告處分。

浦城: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浦城縣計劃生育協會常務專職副會長徐景華違規發放福利問題。

● 人物:浦城縣計劃生育協會常務專職副會長徐景華

● 問題:2013年初,徐景華根據2012年3月12日浦城縣計劃生育協會會長辦公會議的決定,交代計生協會工作人員為縣計生局、計生協會工作人員和鄉鎮(街道)計生協會會長、分管計生領導、計生辦主任、協會秘書長以及機關退休人員共計136人,每人購買一份生日蛋糕進行慰問。浦城縣計生協會分22次在浦城縣摩尼卡蛋糕店購買了21350元的生日蛋糕。

● 處理:2014年1月16日,購買蛋糕的費用經徐景華審批在縣生育關懷基金中列支,徐景華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出違規發放的補貼。

浦城縣仙陽鎮太平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黃木虎違規發放津補貼及公款吃喝問題。

● 人物:浦城縣仙陽鎮太平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黃木虎

● 問題:2015年2月,經仙陽鎮太平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黃木虎審批同意發放2014年度村兩委財政補貼、村幹部誤工補貼、村幹部通訊交通費補貼、村幹部防火防汛執勤誤工補貼共計9.96萬元,其中黃木虎個人領到2.46萬元,超標準領取了1.1387萬元。2015年12月,仙陽鎮經管站發現該問題,要求黃木虎退出超標準領取的補貼,黃木虎至今未退。2014年至2017年,經太平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黃木虎審批,太平村先後通過虛列太平村排放汙水處理工資及材料款0.85萬元,2014年度山沖水壓補償款1.2萬元,機耕道洪水沖毀修理工程0.97萬元;虛增水溝清淤工程量0.7萬元;虛報領取縣、鄉代表換屆選舉誤工補貼0.745萬元;以他人名義虛報並套取2016年度農田水毀損失補償款1.4萬元,以及在收取2011年度、2015年度建房土地使用費0.7413萬元後未入賬。共計套取村集體資金6.6063萬元,用於處理2012年至2017年間太平村不能報賬的餐費、菸酒等開支。

● 處理:黃木虎還涉嫌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並責令其退出違紀所得。

屏南: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屏南縣林業局黨委委員、古峰國有林場原場長林鴻基,古峰國有林場原辦公室主任陸玉蓮虛開發票衝抵超標準接待費等問題。

● 人物:屏南縣林業局黨委委員、古峰國有林場原場長林鴻基,古峰國有林場原辦公室主任陸玉蓮

● 問題:2016年6月,古峰國有林場辦公室原主任陸玉蓮徵得該林場原場長林鴻基同意後,虛開日期為2016年2月8日(正月初一)的發票586元衝抵超標準接待費用。2016年7月31日,上述發票經陸玉蓮、林鴻基分別簽字同意後在古峰國有林場賬上列支。同時,林鴻基還多次私駕公車往返福州、寧德等地辦理私事,並使用單位公車油卡為私車加油,共計4169.5元。

● 處理:2018年6月20日,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林鴻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陸玉蓮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退繳至古峰國有林場賬戶。

古田: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古田縣平湖中心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黃慶雁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 人物:古田縣平湖中心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黃慶雁

問題:2016年12月,平湖中心衛生院違規發放2015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的7萬元獎勵性經費;此外,2016年度平湖中心衛生院以津貼、補貼、獎金等名義超量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76955.8元。在調查期間該院已將前述違規發放的款項全部收回。黃慶雁作為平湖中心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對該院違規發放前述款項負有直接責任。

● 處理:2018年6月21日,古田縣紀委給予黃慶雁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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