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頭 鄭州這對夫婦離婚後互告成「老賴」

不是冤家不聚头 郑州这对夫妇离婚后互告成“老赖”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 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穆童 文圖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成為夫妻,是緣分,做不成夫妻,也要好離好散。但鄭州市有這麼一對夫婦,離婚之後鬧得"人仰馬翻",前夫婦倆互相起訴,互相不執行,把雙方都搞上了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這是何苦?11日,記者從河南省鄭州中原區人民法院瞭解到這樣一起案例。

丈夫李某10日自己找到了中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待處向執行局局長馮新建尋求幫助,據他介紹,他和前妻王女士離婚之後,前妻找人打他。他將前妻起訴到開封法院,開封法院判決她賠償李某8000餘元,"到現在她一分錢沒給我,竟然還到你們法院申請執行我,這是啥道理?"

原來,前妻王女士起訴李某的緣由是索要孩子的撫養費,一共4起案子,時間跨度4年,涉案金額19000餘元。兩人離婚後,互相起訴,各自勝訴,但均沒有執行,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限制高消費,如果繼續拒不履行,有可能被司法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對冤家要鬧到啥時候?

在中原區法院承辦法官黃國華的主持下,李某與王女士在法院面對面調解,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王女士不再向李某履行8000餘元的賠償義務,剩餘的將近12000元的撫養費由李某轉賬給王女士。至此,雙方之間的5個案件終於有了比較圓滿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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