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檢察院創新「1+3+6」生態修復新機制 護航生態閩侯建設

一是專業化法律監督。

專設生態資源檢察科,專門辦理涉生態刑事案件,探索試行生態領域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機制,2017年以來共辦理生態補償修復案件24件。

二是輻射三個領域。

聯合縣林業局、財政局收取“補植復綠”保證金機制,推動落實“補植復綠”1422.6畝,繳交保證金142.9萬元;引入增殖放流生態修復模式,針對3起非法採礦案向閩江河段投放魚苗33萬餘尾、蜆子4000斤,將生態修復範圍從森林、土壤延伸至水流,輻射林業、環保、水利三個方面。

三是六種生態修復舉措。

聯合法院、公安、國土、農林水、環保等部門和鄉鎮政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出臺規範性文件,探索施行原地修復、異地修復、補償修復、勞役修復、公益修復、替代修復六種生態修復模式,並與法院達成共識將生態修復情況寫入判決書作為酌定從輕處罰條件,針對一起濫伐林木案未在規定時限內履行補種義務發出生態修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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