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告!

为了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方便群众出行,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

市区太洛路(康乐街至H酒店)、坪曲线(龙渠十字路口至南城派出所西侧)、炎帝大道(高速口至天怡岗)、太华路(石油公司至九康面粉厂)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自6月27日起,凡在上述道路实施违法停车行为,我队将依法取证并予以处罚。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将依法拖移,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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