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混合料的生產、運輸、攤鋪、碾壓和養生!

1)攪拌

瀝青混合料的生產、運輸、攤鋪、碾壓和養生!

a、瀝青混合料的生產應採用大型間歇式瀝青混合料攪拌機,生產過程由計算機自動控制,配有打印裝置,具備二級除塵裝置。

b、攪拌機的振動篩規格應與礦料規格相匹配,最大篩孔宜略大於混合料的最大粒徑,其餘篩的設計應考慮混合料的級配穩定,不同級配的混合料必須配置不同的篩孔組合。

c、應按配合比設計三個階段要求組織生產,每臺攪拌機均需要進行生產配合比設計和試拌工作,通過試拌工作以研究攪拌機的操作方式,例如上料速度、攪拌數量與攪拌時間、攪拌溫度等,並驗證瀝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和各項技術指標,確定生產用的配合比和油石比。

d、每天均應對每臺攪拌機所拌混合料取樣進行馬歇爾試驗和抽提(瀝青用量(油石比))試驗,其各項技術指標應滿足《瀝青路面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092-96)和質量通病防治技術要求。

e、攪拌機控制室要逐盤打印瀝青及各種礦料的用量和攪拌溫度,隨時在線檢查礦料級配和油石比,每天結束後,用攪拌機打印數據對瀝青和各種礦料的總量進行分析,計算平均施工級配和油石比;並與路面設計厚度進行校核。

2)攤鋪

瀝青混合料的生產、運輸、攤鋪、碾壓和養生!

a、瀝青混合料攤鋪應採用性能優良的攤鋪設備進行機械攤鋪。

b、瀝青混凝土攤鋪前應加強基層清理工作,確保符合質量要求。

c、一臺攤鋪機的鋪築寬度不宜超過7.5m;超過寬度時,宜採用兩臺或更多臺數的攤鋪機前後錯開10-20m 呈梯隊方式同步攤鋪,兩幅之間應有30-60mm 左右寬度的搭接,並避開車道輪跡帶,上、下層搭接位置應錯開200mm 以上。

d、為確保較高的初始壓實度,在確保集料不被振碎的情況下,攤鋪機夯錘應儘量調整到較大的振級,儘量提高攤鋪後路面碾壓前的初始密實度。

e、攤鋪遇雨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清除未壓實成型的混合料,料車上遭雨淋的混合料應廢棄,不得用於瀝青路面施工。

3)碾壓

瀝青混合料的生產、運輸、攤鋪、碾壓和養生!

a、瀝青路面施工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壓路機,選擇合理的壓路機組合方式及初壓、復壓、終壓(包括成型)的碾壓步驟,以達到最佳碾壓效果。

b、壓路機的碾壓溫度在不產生嚴重推移和裂縫的前提下,初壓、復壓、終壓都應在儘可能高的溫度下進行。

c、熱拌瀝青混合料路面應待攤鋪層完全自然冷卻,表面溫度低於50℃後,方可開放交通。

d、瀝青混凝土施工應按《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環境保護。

4)質量控制

瀝青混合料的生產、運輸、攤鋪、碾壓和養生!

施工單位應按照《城鎮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範》(CJJ1—2008)要求進行施工質量抽檢,對影響路面使用性能至關重要的壓實度指標必須滿足規範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規定:

a、路面壓實度應採用馬歇爾密度壓實度和最大理論密度壓實度進行雙控,壓實度檢測可採取鑽孔取芯或核子密度儀的檢測方法,馬歇爾密度壓實度應大於98%,最大理論密度壓實度應控制在93—97%,其中SMA 最大理論密度壓實度應控制在94—96.5%。

b、做好瀝青路面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的檢查記錄工作,對瀝青混合料生產、運輸、攤鋪、碾壓等各道工序按《城鎮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範》(CJJ1—2008)中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應停止施工,待影響質量的問題排除後方可繼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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