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一家为煤矿分红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丨亲兄弟为两孔窑洞反目……

01未成年子女诉父返还煤矿分红款

2011年,魏翔与小青经由神木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魏小明(年满10周岁)随小青生活,由魏翔负担教育、生活费用。2017年魏小明得知户口所在地神木市大堡当镇某村村委会就煤矿开采事宜每年给予本村村民分红款,属于原告魏小明的煤矿分红款8700元被其父魏翔领取,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神木一家为煤矿分红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丨亲兄弟为两孔窑洞反目……

经法官与被告魏翔电话联系,其称在新疆某地打工,领取魏小明煤矿分红款属实,但因经济拮据,无力返还,亦无法出庭应诉。由于该案涉及到了亲情血肉关系,法官决定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该起纠纷,化解双方矛盾。经过十几次电话沟通,并互相加了微信,通过传媒工具,从血肉亲情、责任、法律后果的角度,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明之以法,终说服魏翔愿意将煤矿分红款返还其子,因其不便到庭,最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兑现了案款,原告向法庭出具收据后,撤回了起诉。(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父子之情,本是亲情之根,这情,虽需要法律、道德的约束和规范,但从根本上将,却需要双方真情的付出,切莫因一时之贪,亲情仇相见。

02 亲兄弟为两孔窑反目

武大和武二本是亲兄弟,哥哥武大早年过继给其二叔,后在二叔那里继承了两孔窑洞,89年,武大迁至神木市区居住,90年代初将这两孔窑洞卖给了弟弟武二居住,两兄弟一直安好无事,直至2015年8月,村委会的一纸调解协议书,约定窑洞归武大所有,并向武二支付四万元,武二拒不接收款项,又不腾房,促使兄弟两家的关系恶化,直至走上法庭,对簿公堂。

神木一家为煤矿分红把亲生父亲告上法庭丨亲兄弟为两孔窑洞反目……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得知是亲兄弟后,决定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该起纠纷,化解双方矛盾。因窑洞在辖区农村,承办法官实地去查看窑洞现状,组织双方调解,结果双方都僵持自己的意见,互不相让。第二次调解工作定在了乡镇府,调解当天,承办法官积极邀请乡镇府包村领导、干部以及村委会成员,三方全力配合,反复劝解,从亲情、法律的角度耐心反复做工作,让兄嫂表达心中怨气,疏通双方积怨。

最后,弟弟武二同意向哥哥支付3万元转让费,窑洞及附属设施转让于自己,至此,一起亲兄弟因窑洞而闹上法庭的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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