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祁太秧歌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祁太秧歌

祁太秧歌(太谷秧歌),因其產生於祁縣 、太谷而得名。又因其在榆次 、平遙、介休、交城、文水、汾陽、太原等晉中地區廣為流傳,故又稱“晉中秧歌”,是歷史悠久、地域特色鮮明的地方小戲,從清代開始就在晉中地區常演不衰,在民間孕育了蓬勃的生命力,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2008年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祁太秧歌是一種山西省晉中市祁縣、太谷縣以及周邊縣市的民間戲曲藝術。屬於晉中盆地民間自編自演的小曲、雜說、歌舞、戲曲的綜合體藝術。它以農村生活故事、民間習俗、傳聞軟事等為題材,以優美的曲調和表演形式,真實地反映人民生活。因此,深受廣大人民的喜愛。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祁太秧歌

歷史文化

祁太秧歌是晉中盆地,以祁縣、太谷為軸心,輻射周邊10餘縣的鄉土小戲,是民間自編自演的小曲、雜說、歌舞、戲曲的綜合體藝術。它以農村生活故事、民間習俗、傳聞軼事等為題材,以優美的曲調和表演形式,真實地反映人民生活。因此,深受廣大人民的喜愛。它是我省戲曲花籃中一支絢麗多彩的奇範,應該深入研究,很好繼承發展,使它更加繁榮興盛,積極為四化建設服務。 明代正統到崇禎年間,是小曲(亦稱時曲或俗曲)廣泛傳播的時期。當時晉中一帶,已流行著當地民間藝人傳唱的小曲曲。祁縣文化館曾蒐集抄錄了不少古代小曲曲,如:《編根羅》(誇耀長袍)、《並蒂蓮》、《一塊銅》、《小尿床》、《高老莊》、《小二姐拜媒》、《銅青螞昨》等20餘首曲詞。它們大都是反映當時當地民間生活故事的,從中可以看出端倪。 據明英宗朝廷禁唱“妻上夫墳曲”條令稱:正統間,北京滿城忽唱《妻上夫墳》曲……(亦稱《小寡婦上墳》曲,祁太秧歌中亦有此曲。)《顧曲雜言》雲:嘉靖、隆慶年間,“乃興《鬧五更》、《哭皇天》、《粉紅蓮》……”等曲,與祁太秧歌小曲不但同名,而且形式也大同小異。 明代萬曆刊本,《玉谷調簧》裡,有詠私情的問答體小曲,同祁太秧歌小曲《娘問女》、《挑水》的題材和體裁極其相似。可見明代小曲盛行之時,晉中平原的小曲亦在廣泛流行。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祁太秧歌

每逢元宵節鬧紅火時,各地大搞龍燈、旱船、背棍、高蹺以及鼓樂歡奏等活動,大大小小的舞隊極其普遍。其中的扮演者,在舞蹈間歇唱支小曲,渲染氣氛,載歌載舞,歌舞結合,這種形式就是祁太秧歌的起源。當然,值得一提的是,關於“祁太秧歌”(名為傳入晉中後起,原載“小歌舞”)較多描述最早的是在安徽,據史料記載,真正形成“祁太秧歌”的是由清雍正時期安徽“小歌舞”注入之後才形成。兩者關係大概可以如此定義,流傳較廣的“祁太秧歌”其曲調、曲牌多為晉中原有,但表現形式,尤其是表現題材多由徽傳入。 “祁太秧歌” 的曲調非常豐富,現在能蒐集到的曲子約三百餘首,是一個既能登臺表演又適於在生活中隨時哼唱的歌種。它所反映的內容廣泛,形式多樣,具有濃厚的生活氣息和鄉土風味,在山西民歌中別具一格;它曲調淳樸、健康、音調別緻,特色鮮明。幾百個秧歌曲調各有特點,韻味也各不相同,有的以曲調優美 、秀麗 ,節奏舒展、抒情性強見長,如《繡花燈》、《採棉花》等;有的則以節奏緊湊、音調簡潔,似說似唱,善於敘事著稱,如《換碗》、《洗衣計》等;有的又因曲調較快、活潑,風格清新 、開朗 ,適於載歌載舞的表演,如《看秧歌》、《大挑菜》等;也有的曲調低迴委婉,適於表現悲劇性的內容,如《起解蘇三》、《郭巨埋兒》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祁太秧歌”的調式非常豐富,變化形態也比較複雜,從調式的交替、轉換與綜合的方式和手法來看,也是多種多樣的,如《看鐵棍》結束在“4”音上,這在其它歌種中是少見的。 其另一特點是它歌詞的生活化與口語化。由於過多地使用生活語言,因而給人有不合轍押韻的感覺,但當它與曲調結合再加進諸如:“依兒喲、呀得兒丟 、衣打去 、晦得兒……”等虛字襯詞,結合運用當地方言演唱時,這種感覺就會立即消失。但儘管這樣,它在唱詞上的要求卻不是嚴格的 ,因而 ,有許多歌詞都和說話一樣,屬於“大白話”,如《雙喚妹》等。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祁太秧歌

傳統曲目

各地也有自己的秧歌劇團在不斷的傳承著祁太秧歌,使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流傳。為了使它適應時代,在傳承一些傳統曲目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新編曲目,例如:《孟母三遷》、《姊妹易嫁》、《福壽圖》等。 傳統曲目以及流傳的曲目有《換碗》、《偷南瓜》、《賣高底》、《割田》、《喚小姨》、《送櫻桃》、《賣元宵》、《看秧歌》、《切草帽》、《縫小衫》、《牆頭記》、《上包頭》、《算糧》、《送醜女》、《遊神頭》、《十勸勸》、《洗衣計》、《賣燒土》、《賣柴計》、《賣豆腐》、《割青菜》、《遊鐵道》、《盤五更》、《斷料子》、《勸戒菸》、《偷點心》、《打凍漓》、《清風亭》、《看鐵棍》、《小姑賢》、《奶娃娃》等。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祁太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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