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佛系」老虎:一個自稱「與世無爭」,一個被批「爲官不爲」

【編輯/張喜斌 統籌/陳威】昨日,湖北省檢察機關發佈消息:武漢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因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罰金1500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5.4241297億元,總計5.57億元,及時執行到位,涉案財產已全額上繳國庫。

大白新聞了解到,這家“土豪”公司是武漢市深業泰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行賄對象包括大名鼎鼎的湖北“首虎”、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據悉,其被調查前曾自稱“與世無爭”。此外,河北原副省長張傑輝也曾被指是“佛系”官員。

湖北“首虎”自稱“與世無爭”

2個“佛系”老虎:一個自稱“與世無爭”,一個被批“為官不為”

陳柏槐(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陳柏槐,男,漢族,1950年8月出生,湖北武漢人,197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11月參加工作,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華中師範大學旅遊學院區域經濟學專業畢業。曾任湖北省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

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協完成換屆,陳柏槐卸下副主席職務,開始“享受”退休生活,他公開稱,“這下可以與世無爭了”。此前,其曾任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省農業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政府參事室主任等職。

2013年11月,中紀委宣佈對他進行組織調查,陳柏槐的“好日子”到頭,成為“湖北首虎”。2014年3月7日,其被“雙開”。2015年4月17日,其被判有期徒刑17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一案,認定被告人陳柏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陳柏槐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違反國有資產和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擅自決定將下屬單位湖北省畜禽育種中心國家劃撥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轉讓用於經營性開發,並弄虛作假幫助受讓方競得土地使用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6.1億餘元。

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2003年11月至2013年8、9月間,陳柏槐利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武漢佳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深圳泰然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土地轉讓、項目開發、企業經營、工程招標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83萬餘元。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柏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陳柏槐的行為分別構成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依法應數罪併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落馬原副省長被批“為官不為”

2017年12月,媒體報道:最近在90後中流行一種“佛系”文化,大概狀態就是不爭不搶,不求輸贏。有人專門總結了各種“佛系”表現:比如發朋友圈沒有心思P圖;打車時儘量方便司機,從來都是讓司機自己選擇路線;雙十一不湊熱鬧,搞不懂各種滿減規則……

文章稱,怎麼說呢,這種狀態雖然有點喪,但只要自己感覺舒適,也未嘗不是一種人生選擇。不爭不搶,總比功利主義要可愛,對自己負責就好。但需要對他人負責的時候,比如領導幹部,如果以這種態度為官,就要辜負人民群眾的重託了。

比如2017年12月12日落馬的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原副省長張傑輝,就是這樣的“佛系”官員。文章稱,以2010年為界,張傑輝的人生履歷分為兩個段落。之前他一直在遼寧,最後做到了鞍山市長、市委書記。之後他調任河北,做了七年副省長。

2個“佛系”老虎:一個自稱“與世無爭”,一個被批“為官不為”

張傑輝(資料圖)

文章稱,鞍山也算個是非之地,落馬的吉林省副省長谷春立、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都是從這裡出去的。其中谷春立兩次接班張傑輝,在張傑輝擔任市委書記時,谷春立與他搭班子,幹了五年市長。

這五年以及後來做書記的三年中,谷春立風頭強勁,一手主導了鞍山的大規模拆遷改造,手段蠻橫粗野,被稱為“谷扒”,至今仍留下大量爛尾工程。而身為市委書記、實際上的一把手,張傑輝在這個過程中幾乎看不到任何作為。

既沒有對這種出格的行政行為在政治上把關,也沒有發揮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相反的是,鞍山的政治生態在一天天惡化,後來落馬的市委政法委書記梁冰等多名領導幹部,其主要違紀行為都發生在張傑輝任期內。

張傑輝離開鞍山後,當地人評價他“性格懦弱”,甚至說他當市長時被書記壓制,當書記時被市長壓制。不知道為什麼,張傑輝總是擺脫不了這種萎萎縮縮的狀態,即使當了副省長後也是如此。

在河北,人們回憶他“說話慢條斯理”、“存在感很弱,沒有氣場”、“看起來不像官員”。據說他認為自己升遷無望,所以心灰意冷無心工作。

“佛系”官員,缺責任意識更缺監督體系

2017年12月14日,貴州多彩網發文《“佛系”官員,缺責任意識更缺監督體系》。文章稱,所謂“佛系”官員,大抵是在與人相處時候但求不得罪人,當“老好人”;在工作中“和稀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這類官員相對於那些憑藉手中職權進行“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甚至敗壞政治生態的某些官員看起來是要“好”很多,然而,他們某些時候的“不願出頭”、“不敢擔當”,作為領導幹部,既沒有對某些出格的行政行為在政治上把關,也沒有發揮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這種危害其實更大。

落實責任,要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在其位,謀其政。這句話正好詮釋了作為官員就應該敢於擔當,承擔自己職務所承載的那份執政責任。要知道,人民群眾賦予給我們那份權力就是為了讓人民群眾過上更好的生活,不能說我沒有濫用職權就是一名優秀的黨員幹部,要知道,不作為,它也是一種腐敗。

落實責任,要從制度上增強監督。落實責任,就要在增強監督手段、監督方式、監督渠道上下功夫,防微杜漸,採取同級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方式,儘可能的讓我們政府部門決策部署更加科學和透明。

落實責任,要從機制上健全乾部考核。為什麼這類“不作為”的黨員幹部接連得到重用和提拔,這就需要我們組織人事部門在晉升提拔黨員幹部的時候“把好關口”,既要有“操千曲而後曉聲”考核研判能力,更要聽取更多群眾聲音,在提拔任用時候能夠看到其在位時候的“作為”,看得見實實在在的執政成績。

總之,“佛系”官員,缺的是敢幹敢衝的創業激情和敢於擔當的責任意識,唯有在思想上不斷提高,更要在監督、任用體制上不斷改革,才能減少這類“為官不為”的現象。【資料來源:新華網、北京日報、多彩貴州網、人民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北京青年報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