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賢暢:大山深處守望公平正義

伍賢暢:大山深處守望公平正義

6月29日,伍賢暢在法庭審理案件。

盛夏時節,記者來到位於秦巴山深處的紫陽縣人民法院洄水法庭,掛在法庭入口上方的國徽在陽光的照射下顯得格外耀眼,給這個大山深處的小鎮帶來一份安寧和祥和。

今年47歲的伍賢暢是洄水法庭庭長,在法院工作了27年,其中有26年都在基層法庭。他先後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安康法院系統案件質效先進個人”,被省高院記個人二等功,被安康市委政法委評為“人民群眾滿意政法幹警”……6月29日,擁有諸多榮譽的伍賢暢面對採訪只是淡淡地說:“守護百姓安寧是我的職責,能為山裡群眾帶來法治的陽光、帶來公平正義就是我最大的滿足。”

不畏艱辛

一切為了方便山區群眾

洄水法庭是附近幾個鄉鎮唯一的法庭,但更多的時候,這裡是空著的。伍賢暢已經習慣了把庭審場所從辦公樓搬到山野農舍和田間地頭。“山裡群眾來一趟法院不容易,辦案怎麼方便群眾怎麼來。”伍賢暢說,“我們上門立案、巡迴審判,這樣當事人就能少跑點路。”

在一起聾啞老人訴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案件中,因老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為了不讓老人跑路,伍賢暢翻山越嶺來到老人家中。

伍賢暢先和老人耐心溝通,瞭解老人的想法,又多次上門找老人的幾個子女瞭解情況,但幾個子女都說自己如何孝順老人,不承認對老人不好。伍賢暢於是走訪周圍村民瞭解情況。之後,他把老人的幾個子女叫到一起,通過給他們講自己走訪瞭解到的大量事實,並向他們宣傳“誠、儉、孝、勤、和”的新民風。一句“老人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讓幾個子女汗顏,最終,幾個子女主動共同承擔了贍養老人的義務。整個案件中,老人沒有跑一趟法院,而伍賢暢往村裡跑了五六趟。

紫陽縣山大溝深,交通不便。伍賢暢的時間,大多都花在了彎彎繞繞的山路上。有些地方,車只能開到村委會,接下來就得靠摩的和船,很多時候還要走路。在伍賢暢的記憶中,最遠的一個村距離法庭有90多公里,單趟就花了五六個小時。

伍賢暢一年大約經手120件案子,其中80%都需要下鄉。“基層法庭的法官可不能坐在法庭閉門審案,下鄉是最常用的辦案方式。”伍賢暢說,“有些案子需要舉證,但山區群眾舉證不規範,事實又存在,只能靠法官出面實地查看,不然就不能瞭解實情。到村裡叫上村幹部一起溝通,問題才容易解決。”

每年春節前後是伍賢暢最忙的時候。農村外出務工的人多,這個時間段都會回來,到法院立案的人較多,案子如果不及時處理,一耽擱又是一年。正月裡,最多的一天伍賢暢接了8個案子,從早上8時一直忙到深夜。

伍賢暢是全院辦案能手,辦理的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9%,調解率超過80%。每一起調解案,可以說都是伍賢暢用腳步丈量出來的,上山下坎、爬坡蹚河,田間地頭、農家小屋都留下了他調解奔波的足跡。

力求實效

用忠誠和擔當守護一方平安

在農村發生的各類案件中,鄰里糾紛和家庭糾紛佔了絕大多數。如何讓事件儘快平息,讓雙方心服口服,不讓小事演變成大案,是伍賢暢最操心的事。

“在農村辦案,如果對當地的風俗民情不瞭解,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在基層工作多年,伍賢暢對於辦案有自己的心得,“遇到啥事說啥話,都有講究和分寸。現在大家的法律意識都強了,我們不處理到位,大家是不會信服的。”

2017年10月,伍賢暢接手了一起比較棘手的糾紛案。紫陽縣界嶺鎮麻園村三組村民陳某,邀請親朋好友在家吃午飯,飯後,陳某跑到樓上往下掀柴火,洪某就在樓下幫忙鋸。沒想到掀第二根時,洪某的妻子抱著年幼的外孫女從樓下經過,木棒恰好打到孩子頭上,孩子不幸身亡。

死者家屬情緒激動,要求陳某賠償60萬元。村上趕緊給伍賢暢打電話,剛從洄水鎮趕到縣上開會的伍賢暢得知情況後,二話不說,立即叫上司機開車前往界嶺鎮。“作為法官,我應提早介入,避免事態擴大。”

處理過多起類似案子的伍賢暢知道,只要死者還沒入土,安全隱患就存在,甚至會激化矛盾,演變成衝突。他趕到村裡後,把意外過失致人死亡的法律政策給雙方講明白,先說明陳某該負哪些責任,接著又做死者家屬的工作,“你們明知道樓上在掀柴,孩子外公還在幫忙鋸,可是你們沒有避讓,確實是沒盡到監護責任。”伍賢暢還把雙方家族成員召集到一起,讓大家商量解決辦法。

從中午一直到晚上,伍賢暢就沒停過嘴,輪番給雙方講政策、開導、勸解,最終洪某一方出具諒解書,經法庭和派出所共同努力,糾紛得到圓滿解決。伍賢暢還不放心,跟死者的家屬一起打著火把,把死者送到坡上埋了,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才離開。

自參加工作以來,伍賢暢先後在紫陽縣蒿坪鎮、洄水鎮等地擔任法庭庭長。在紫陽縣法院推行審判團隊化管理後,他又身兼第二審判團隊負責人,負責洄水和蒿坪兩個法庭的工作,負責6個鎮近13萬群眾的立案、審案工作,最遠的兩個鎮之間相隔約100公里。為了處理好村民的糾紛,他經常在幾個鎮之間來回奔波,節假日都不休息。

農民出身的伍賢暢,看多了山裡人的不易。“糾紛能在前端解決最好,一方面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另一方面為當事人節約成本。”伍賢暢說,鄉鎮的案子一般標的都不大,到法院訴訟當事人要舉證,費時費力,請律師的費用就得三四千元,給當事人增加了不少負擔。

“雖然他的職務是法庭庭長,但他做的事已經遠遠超出了職責範圍。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起訴則不受理,但他總是主動介入化解糾紛。”熟悉伍賢暢的洄水派出所所長王君說,“伍賢暢的主動介入使轄區發生群體事件和惡性案件的風險和概率大大減少,他用忠誠和擔當守護了一方平安。”

一心為民

群眾滿意就是最大的獎賞

說起伍賢暢,和他一起共事的書記員唐燕表示由衷地佩服。“他和當事人一見面就像多年的好朋友,讓當事人多了一份親切感和信任感。他經常告誡我們年輕人,和群眾溝通要隨和,不能把自己當成‘官’,這樣才能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2017年10月的一天,一位婦女帶著5歲的孩子來到法庭,哭訴丈夫對她不好,不知該怎麼辦。伍賢暢耐心聽完婦女的傾訴,隨後撥通她丈夫的電話。經過一番溝通勸導,夫妻雙方和好如初。“一個電話竟然就把問題解決了。”這讓唐燕有些“震驚”。

在調解過程中,伍賢暢總是以最大限度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讓他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法的天平在民心,當了法官,就得一碗水端平,以最小的代價,真心實意地給群眾解決問題。”伍賢暢說,“看著一件件糾紛得到解決,群眾滿意而歸,就是我最大的滿足,也是我堅守在基層法庭的意義所在。”

在一起農民工索要工程款糾紛案中,工程已竣工,施工方已撤離工地,在無法聯繫到施工方的情況下,伍賢暢帶領法庭的幹警不辭勞苦多方查找,終於找到施工方。他認真細緻地開展調解工作,最終,原告、被告雙方達成協議,農民工們順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

伍賢暢把自己看得很輕,但在群眾的口中,他是“百姓身邊的好法官”。20多年的時間裡,群眾切實感受到了伍賢暢的好,同時在心裡掂出了這個庭長的分量——一種對於鄉村安定必不可少的力量。

已在基層法庭工作多年,按說伍賢暢可以申請調回法院,但他從未提出這樣的要求,始終堅守在大山深處,不動搖、不畏難、不懈怠,26年如一日把法律送到田間地頭、院壩村落、群眾身邊。他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宏大主題落到崇山峻嶺之間,寫在了百姓內心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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