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我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我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4月3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提起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央顶层设计、全国人大授权,历经两年试点启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而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能,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通过提起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公益诉讼】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我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洛南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右一)向洛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送交公益诉讼案件相关材料

然而公益诉讼尚且没有成熟的受理流程,没有统一的制式文书,办案人员一次次与法院的工作人员协调、积极探索,认真查阅案件受理相关文件及适用的法律规定,力求用语规范、程序得当。在双方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不断修改文书内容,初步形成了规范的公益诉讼案件受理流程及文书。

目前,我院提起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已予以立案并进入诉讼程序。


图文|王建高 王小娟

排版|温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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