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致事故,罚款、记分、扣证,还得自赔损失

“今天中午吃饭时喝的酒,到现在已经过了几个小时,酒已经醒了,开车没得问题,哪晓得不小心造成擦挂,才被你们查到了。”这是醉驾男子杨某的辩解之语。

案例详情:

6月29日下午16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案称,在五星大道与龙景路十字路口附近发生了一起擦挂事故,民警立刻出警。

男子酒驾致事故,罚款、记分、扣证,还得自赔损失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SUV型小轿车跨道与对向车道的一辆面包车发生了碰撞,车头与面包车车身紧贴在一起,中间用来隔离道路的护栏已被撞断,小轿车车头部分呈明显变形,而面包车车身被撞部分痕迹清晰可见。民警随即开始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向事故双方询问事发经过,期间,民警按程序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小轿车驾驶员杨某的结果为117mg/ml,系醉驾行为。

男子酒驾致事故,罚款、记分、扣证,还得自赔损失

经查:

当日中午杨某和哥哥一起应朋友刘某之邀到中敖吃午饭,期间趁兴喝了5瓶啤酒;

15时许,游玩途中的杨某接到朋友电话要求其到大足接人,觉得经过这么长时间已经酒醒的杨某便决定由自己驾车前往大足;

途经事发路口时,杨某由于操作失误,由龙景路右转进入五星大道时,车辆直接冲破了路中央的护栏,与冉某驾驶的面包车撞在了一起,所幸的是无人受伤。随后,杨某在事故调查中被民警查出了醉驾行为。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杨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除了承担双方的修理费用外,还要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处以相应的处罚。

男子酒驾致事故,罚款、记分、扣证,还得自赔损失

“任性”酒驾,结果撞毁两车轻伤两人,赔款7万多元。7月1日,叶某涉嫌酒驾被交巡警依法处以记12分、禁驾半年,为此,他肠子都悔青了。

案例详情:

7月1日凌晨零点30分许,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在欣悦路红绿灯路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两人受伤。民警火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两车对撞事故,两车驾驶员均受伤;民警分别进行了酒驾、毒驾检测,很快就查出白色轿车驾驶员叶某酒精浓度为3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肇事司机叶某因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后,摔门而出,驾车来到一家餐馆里喝闷酒,直到凌晨零点15分许才准备回家。

他见夜深人静,路宽车少,没有喊代驾,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当他驾车行驶到欣悦路时,酒精作用下叶某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这时,他已经偏离了行驶轨迹,冲向了对向车道;

对向车道正好行驶过来一辆黑色越野车,王某吓坏了,急忙按喇叭、闪灯警示,并紧急打方向盘避让,但是制动不及,两车猛然撞在了一起。

男子酒驾致事故,罚款、记分、扣证,还得自赔损失

两车相撞的巨响,惊醒了附近工地上的工人,工人们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对他们施救。

该事故是叶某酒后逆行造成的,叶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两车车损费5万余元及医药费2万余元;因为他饮酒驾驶,7万余元全部由叶某自掏腰包。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叶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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