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年」爱岗敬业好民警——宋闯

「我们这一年」爱岗敬业好民警——宋闯

宋闯,邓州市小杨营乡人,2013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在邓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至今。

从警5年来,宋闯牢记并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扎根基层,埋头苦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邓州市公安局破案能手”,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我们这一年」爱岗敬业好民警——宋闯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他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踏踏实实,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使自己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近年来,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稳定等方面均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作为一名刑侦民警,宋闯始终以打击犯罪,维护平安为本职,以顽强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水平,忘我的奉献精神,在侦查破案、惩凶除恶的刑侦第一线拼搏奋战。2017年以来,共参与破获刑事案件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为群众追赃挽损60余万元。

忠诚履职,打击违法犯罪

邓州市公安局自开展专项追逃行动以来,宋闯不畏艰难,以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为作为刑事打击工作的一条主要战线,采取劝投和追捕相结合,对在逃人员进行全力追捕,最大限度挤压潜逃空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参与并抓获四名网上逃犯。为深入推进“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攻坚战再立新功。

2017年9月中旬,宋闯同志对涉嫌诈骗的历年网上逃犯滕某的活动轨迹进行研判分析,细致摸排,发现犯罪嫌疑人滕某经常驾驶一辆套牌踏板摩托车在邓州市某小学接送孙子上下学,得此线索后,宋闯和中队其他同志经过几天的努力和艰苦守候,将滕某缉拿归案。滕某到案后,对其2016年4月份通过以介绍婚姻的形式骗取他人24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7年10月1日,刑警大队大要案中队通过研判发现广东省惠东县警方2013年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上网追逃的逃犯郭某在邓州市区活动,遂即安排宋闯进行查实和抓捕工作。随后,宋闯同中队其他民警一起通过对视频监控对犯罪嫌疑人郭某的着装进行判断,一致认定郭某极有可能在城区某主食代理点从事外卖员工作,宋闯同中队民警立即赶至市区某小区楼下主食代理点,通过对该代理点50余名员工外貌特征、年龄等方面的研判,锁定其中化名张某东的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郭某,通过蹲点守候,当天上午10时许,将犯罪嫌疑人郭某一举抓获。经过审问,郭某对其2013年10月24日凌晨4时许在广东惠东县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们这一年」爱岗敬业好民警——宋闯

锐意进取,勤劳奉献

宋闯工作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由于经常接触犯罪嫌疑人,他清楚每个人都有乡土情结,犯罪嫌疑人也不例外,每逢节日他们都会放松警惕返回家乡与家人团聚过节。因此,在中秋节前夕,他加强对信息的研判,秘密锁定涉嫌盗窃的网上在逃人员郭某将在中秋期间潜回老家过节,宋闯同志将此线索情况汇报给中队长后,中队长立即决定对其老家的关系人情况进摸排,经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一家人均在邓州某小区附近租房居住,且该郭现已成婚,婚后育有一女,刚满两个月,宋闯同志又通过对该范围的走访排查,以及其活动轨迹的调查,逐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规律。2017年10月2日15时许,郭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行至邓州市古城路时,被早已守候多时的宋闯等人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到案后,对于自己伙同他人在2013年盗窃一辆面包车以及一辆大众2000轿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郭某被南阳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刑事拘留。

作为一名普通民警,宋闯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利益放在心中。他以不屈不挠、扎实顽强的战斗精神和实际行动,一次次攻坚克险,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难案,严惩了犯罪,保护了群众,维护了社会安宁,塑造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用满腔的热情照亮青春,用信念、人格谱写着人民警察的无限忠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