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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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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
近日,平罗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由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款
丁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达1118435元,此案执行立案后,平罗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人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5月17日上午6时左右,平罗法院接到申请人电话,发现被执行人在平罗县某小区出现,随即,执行干警出动并将被执行人刘某某成功带回法院。
刘某某被拘传后仍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干警只能对刘某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到拘留所提审被执行人刘某某调解此案,同时与拘留所干警相互配合积极化解此案矛盾纠纷。通过与被执行人进行积极、耐心地沟通,最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当场交付现金30万元,下剩执行款刘某某用一辆皮卡车与一套房产予以抵顶的协议,顺利将此案执结。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图文:杨金国 马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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