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區推行生態環保責任制 構建「大生態」

為構建“大環保”工作格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職責體系,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水平,推進天涯區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市縣綜合行政執法基本目錄及其協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三亞市推行環境保護責任制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天涯區制定了《天涯區推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實施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近日印發並予以實施。

天涯區推行生態環保責任制 構建“大生態”

《辦法》指出

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是指天涯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承擔的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天涯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具體承辦人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責任。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生態環境保護直接實施監督管理。

《辦法》明確

天涯區監察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林局、區旅遊文體局等相關部門主要工作職責,要求區委、區政府每年初向各相關部門下達年度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細化分工,確保實現年度考核目標。併成立天涯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監管考核領導小組,制定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監督管理考核工作的領導。

天涯區推行生態環保責任制 構建“大生態”

“只有保住了轄區的生態環境,才能保住地區發展的最大本錢。”天涯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區將嚴格按照《辦法》規定,要求區委、區政府各有關部門領導幹部把推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擺在首要位置,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主動擔當,發現存在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環境汙染事故隱患或環境違法行為,應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近年來,天涯區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兩年前,天涯區為源頭上杜絕三亞河上游畜牧面源汙染,保護和改善轄區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專門制定並出臺《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全區22個社區、海坡行政村為禁養區,禁養區內禁止一切畜禽養殖。去年起,天涯區實行“雙總河長制”,共安排12名區領導,分別擔任納入該區管理的18條河流河長。同時,河流所經的村(居)委會的河段長由各村(居)委會負責人擔任。實行“雙總河長制”後,轄區的河流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今年,天涯區對三亞灣全面實施“灣長制”管理,聯動多部門參與共治,全方位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

天涯區推行生態環保責任制 構建“大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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