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扫黑除恶打准"七寸”即打掉"保护伞

观点|扫黑除恶打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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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啪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只有坚决打掉涉黑“保护伞”,才能真正根除黑恶势力。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

“最后一公里”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再次点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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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福建调研时便强调,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这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保护伞”不除

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

从某种程度而言,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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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

一些基层公职人员与该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极大地阻碍了办案工作。在布置抓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政治处某副主任甚至偷偷打电话给黑社会头目通风报信。

斩断腐败分子

与黑恶势力的利益链

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今年八项重点工作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被单独列出。全会公报明确要求,“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

近年来,随着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通过公司、协会等外衣,一些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形成了“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

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只有将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综合治理、集中打击,尤其是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彻底摧毁隐藏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保护伞’,才能取得扫黑除恶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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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e观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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