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怎么关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我居住的小区几个月前紧锣密鼓,貌似即将召开的业主大会迄今没有了动静,业主委员会也就一直没有成立。

我不怎么关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说实在的,自打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事儿由楼长(我们这个小区每栋楼都有一个“邻居群”,都有个楼长,楼长也即群主)在群里刚公布的时候,我还是挺关注的。后来楼长在群里发业委会候选人名单时,看到所有候选人都只公布了姓名、性别和电话号码后,我一本正经地提出需要了解候选人的职业状况和基本经历,楼长回复都有,几天后会有纸质名单发到每个业主家里。

隔了两天,楼长又在群里发了个名单,比前面那个名单增加了“职业”一栏,所有候选人的职业都填的“个体”。我不排除所有候选人都从事个体经营这种情况,但我清楚的记得交暖气费时,楼长指示说,单位报销取暖费需要发票的可以先交,其他的可以等一等再交。而且楼长说他的单位报销暖气费,所以先交了。怎么一到参选时便成了“个体”呢?或许楼长认为职业和经历都属于个人隐私,不宜公布。楼长如此,那其他候选人会不会也是如此呢?

我不怎么关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在我看来,从事业主委员会这项工作并不容易,属于典型的吃力不讨好,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几乎是一项公益事业。但我以为,你既然要从事这项工作,你就得让度一部分个人权利。你这候选人打哪儿来?怎么就成了候选人了?如果我一点也不了解你,我凭什么选你让你去代表我的利益?你有那个能力、有那个责任心吗?

从那以后,我不再关注成立业委会这事儿。

我不怎么关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昨天,楼长在群里发了这样一条消息:“社区又上门了,成立业委会各种推诿,现在又让我们配合,此时只能呵呵”。

习惯性的,有人问楼长:我们应该怎么做?

楼长回复:我直接没开门,业委会成立之后再说。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更称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成立业主委员会于我来说是新生事物,我不知道《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对业委会参选人有没有相应资格的要求?我并不反对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我以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最重要的前提是必须保证过程的公开、透明以确保程序正义。业委会成员第一要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第二本人应诚实守信;第三要有公益心;第四要有一定的时间。

我不怎么关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否则,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事儿就不值得我关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