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至2006年,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以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渣500t至600t的标准推算,我国现有建筑面积至少产生了20亿吨建筑垃圾。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序号第225“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所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1.建筑施工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表1.1中列出了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工地中建筑施工垃圾组成比例和单位建筑面积产生的垃圾量。

2.建筑拆除垃圾

旧建筑拆除垃圾相对建筑施工单位面积产生垃圾量更大,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结构有关:旧砖混结构建筑中,砖块、瓦砾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灰、渣土等,现阶段拆除的旧建筑多属砖混结构的民居;废弃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建筑,混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旧工业厂房、楼宇建筑是此类建筑的代表。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水平的越来越高,旧建筑拆除垃圾的组成会发生变化,主要成分由砖块、瓦砾向混凝土块转变。根据对国内旧建筑拆除垃圾的组成统计,其结果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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