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药品被加载了阶级属性 “药神”就是底层英雄

当药品被加载了阶级属性 “药神”就是底层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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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这是美国FDA在《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里给出的案例判定,然而在中国,同类的情况更为复杂。同样是改编自真实事件,同样是患上绝症的普通人走私药品,卖给病患,与药监、警方和药厂周旋,《我不是药神》的故事让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曾拿下奥斯卡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但徐峥有一个与马修·麦康纳最大的差异之处,也是《我不是药神》与现实不同的关键更改—— “勇哥”自己并不患白血病,他走私贩药的初衷就是牟利,是为家人筹措手术费,这让他前半程的行为变得更市侩,也让他最后的救赎显得更伟大。

真正在电影中承担病患和药贩子双重身份的,是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他在《我不是药神》中的角色功能,可以直接比对《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里的杰瑞德·莱托,或许编剧在塑造这个人物时就参考了异装癖雷蒙德,正是他带来了印度仿制药的信息和病患的巨大需求,不仅是渠道和销售的主力,最后还用自己的死来刺激了主角,成为整部影片最重要的线索人物和情感燃点。当年《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最令人称道之处在于情绪上非常克制,哪怕是雷蒙德濒死时的痛苦,导演都完全放弃了正面表现;相比之下,文牧野在《我不是药神》的处理则更为煽情,一年前还是饱含希望的年轻父亲,一年后就骨瘦如柴,病入膏肓。清创的那一幕叫人不敢直视,可对于病人家属来说这又是再真实不过的日常。吕受益代表了众多普通慢粒白血病患者中最不普通的一个,王传君的表演尤为传神,眼见希望变成了绝望,把自己的身体彻底碾碎,他选择了最决然的死亡方式,令人怅然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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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吕受益,其他的配角如牧师、黄毛,以及谭卓饰演的年轻母亲,不仅塑造得成功,性格特点因戏份格外鲜明,还被导演赋予了信仰、义气和重情等品德符号,而且他们有前后两次登场,一种递进关系,与程勇的碰撞得以升华,真正组成了救人自救的“药神团队”。而作为主心骨的徐峥,在某种程度上看,反而是被他们“推”着走的。这个卖保健品的小老板有着常人的欲望和怯懦,只是在形势所迫下去走私药品、动手打架、爆发炫富,至少在电影前半程里,他的主动性并不强烈,且内心一直受到犯罪感的牵扯,这也为他的放弃埋下了伏笔。勇哥的突然收手是整部影片的转折点,咋一看铺垫并不充分,刚刚还为赚了大钱一掷千金,转头因为对手两句恐吓就放弃了,深究其缘由还是他自己没病(原型是病人),且因为牵挂家人,对“非法卖药”的刑罚一直心有惶恐。另外,这也侧面说明程勇并非是个贪婪的人,给父亲赚够手术费就知足了,回归正常的生活,当一个奉公守法的小老板,这样的人倒也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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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手的严重性,在影片的前半部没有足够体现,白血病带来的痛苦被回避了,过于让位于喜剧元素。这种前喜后悲的结构在韩国电影中很常见,明显的对仗有其商业效果,但难免显得刻意了些。前面的铺垫和展开,多了几份嬉笑,病友们给观众更多的是希望的阳光,有源源不断的印度仿制药,所有人都相信一切会好起来;后半程的悲情则来得太猛烈,那些希望被一块块地打碎,一片片地扔在地上碾压,似乎全世界都不再给人活路了。当程勇走到印度的街头,在神佛面前迷茫自责时,死亡的冲击是如此真切,曾经退缩的他成了辛德勒,成了宋康昊。毁家纾难式的重启走私,不赚钱甚至赔本卖给病人,这是他真正自发的主动性,既扮演着底层的“救世主”,也是在弥补内心的愧疚。在人格上,最后的程勇已无可指摘,不求牟利,救人于危难,在病人眼中,这就是医疗体制外的“活菩萨”,保护他就是在为自己续命,怎么可能让警方抓住他,集体的沉默成了另一种抗议声。

然而这样的人存在,不仅侵害了药厂的利益,也触犯了现有的法律。程勇在电影中自始至终没有同医药代表面对面,他就像是一个潜伏者,用自己廉价而有效的方式战斗。药厂则一直把目标对准张长林这样真正的药贩子,毕竟资本家当得太久,反而不相信善意的存在,不相信会有人倒贴钱去帮助病人。同样警方也难以理解这种行为,毕竟他们抓到的绝大部分都是见利忘义的罪犯,客观上也维护了药厂的权益。也正是因为这个推理惯性上的错位,才让程勇又坚持卖了几箱药,救了几家人的命,“药神”的不合法性反而成就了底层的英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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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病患和药贩子对面的是跨国药企,被导演当作真正的“反派大Boss”来刻画,他们对于普通病患、司法机关和媒体的粗暴,盛气凌人,既有财大气粗的底气,也有法理上的依据。其嘴脸虽然令人厌恶,但至少有一句话是事实——的确是药厂“发明的药救了病人的命”,从根源上说,他们才是真正施救者。可如今之所以被视为大反派,则是药厂的原罪,他们的商业属性所决定的,尤其是“特别定价权”的保护,几近垄断。药厂一只手在救病人的命,另一只手则从病人手中拿钱,而且还拿得特别多,特别心安理得,可世界上还有很多买不起药的病人,为了生命他们无所顾忌,宁愿铤而走险,去追逐价格仅几十分之一的替代品。

仿制药的存在就来自这种悖论,印度庞大的仿制药产业也是基于这种悖论而兴盛,这之间的博弈超过了法律层面,也不是知识产权就能简单判定的。跨国大药厂为研制一种新药的确投入了巨大的研发和实验成本,作为企业他们需要尽快回笼资金,继续研发更多的新药品,而仿制药的泛滥则打断了这种良性循环。但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尤其是新药和特效药的唯一性所带来的垄断性,因为治病救命而具备了道德上的附加值。定价高对药厂有利,但当贫穷的病人无力承担时,药厂就成了见死不救的冷血组织,药品因此也被加载了阶级性,这对于社会来说是不公的。

中国没有像印度那样放开仿制药,即便在美国,《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里也有FDA“不予批准”的灰色空间。“世界上只有一种病,是穷病”,张长林口中的这句话出现在《我不是药神》里时,阶层分化的无奈已经模糊了现状,甚至还带有点讽刺意味——很多人并非因为穷而得病,而是因为得病变穷,高昂的医药费能让所谓的中产家庭顷刻间家徒四壁,没有了健康,也没有了收入,只能去卖房子续命。这样的的案例太多了,老阿姨在电影中再说一遍时,警察周一围怎会不知道这个“真相的困境”有多么无奈,多么恐慌。但他一个人的妥协是如此无力,如果没有医保来托护,在严格的司法和道德的悖论下,病入膏肓的患者们就真的被逼入了死角,期盼“药神”降临,那只不过是奢求罢了。

文| 董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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