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獄外勞動時脫逃,「漂白身份」31年後落網

31年前,服刑期間在獄外勞動時脫逃的郎某,近日被河南省信陽監獄抓獲歸案。

1985年12月29日,郎某因犯搶劫罪被河南省正陽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1986年7月3日,在河南省信陽監獄服刑的郎某,在獄外勞動時脫逃。逃亡31年後,2017年11月15日,郎某被信陽監獄抓獲歸案。

今年5月,承辦檢察官和信陽監獄偵查員、羅山縣公安局技術人員先後到河北省石家莊市,河南省周口市、駐馬店市對郎某案進行補充調查取證。在取證過程中,承辦人先後對4名證人進行詢問,提取筆錄8份,採取指紋痕跡19份,採集血樣2份,並及時將指紋、血樣委託羅山縣公安局進行鑑定,證實了“周某”的真實身份就是郎某。

目前,羅山縣檢察院對郎某以脫逃罪提起公訴。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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