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她在大一結束的時候,就發現了他的與眾不同。
都說在大學裡,電腦對於女生來說,就是影碟機,而對於男生來說,就是遊戲機。
但是,她唯獨發現,他似乎對遊戲從來不感興趣,而他除了上課後所有的時光,幾乎都耗在了圖書館。
因為她就是一個痴心文學的女孩。
小的時候,家裡爺爺那古樸的書架上面的書,她都偷偷看過。
起初,她只是去圖書館的時候,遇到過他幾次。
後來,她才發現,他們這並不是偶遇,因為他幾乎把所有的時間,都耗在了圖書館,後來,再遇到他,她也便不意外了。
每次她都發現,他戴著那副黑框眼鏡,安安靜靜地坐在圖書館的角落裡,手裡捧著一本書。
那本書時而是魯迅的《朝花夕拾》,時而是高爾基的《我的大學》,時而又是她甚至都沒有聽過書名的書。
有好幾次,太陽光透過他旁邊的窗口,剛好打在了他的臉上,看起來溫馨極了。
他好像就這樣,悄悄走進了她的心裡。
02
她大膽地跟他告白,但是他卻好像有些驚慌失措。
她不明白,而他卻很清楚,他們兩個,註定是兩個世界的人。
他來自偏遠的農村,家裡的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連斗大的字都不識一個,而她是本地的姑娘,雖然他不清楚她的家境,但從她平時的言談舉止和穿衣打扮來看,她至少也是個小家碧玉。
他曾經在他的空間日誌裡寫過:貧窮的男生,或許根本不配擁有愛情。
而大學裡,他唯有把自己埋身在自己喜歡的書海里,才能找到一絲絲在現實世界裡得不到的釋然。
他是拒絕的,但是她卻死纏爛打。
他終究不是坐懷不亂的柳下惠,1個月後,他終於無法抗拒熱情、單純又美麗的她。
到了大二開學,他們終於在一起了,從那天起,他感覺,整個世界都甜地像蜜一樣。
03
戀愛三年後,他們一起畢業了。
他在這個城市裡,租下了一間小小的出租屋。
她笑吟吟地置辦了鍋碗瓢盆,洗手做羹湯,簡單做了幾個小菜。
她提出與他結婚,他答應了,那一刻,她靠在他的肩膀上,感覺又溫暖,又堅實。
只是,沒過幾天,她去外出差一週後,回來時便發現,他失蹤了,連帶著出租屋裡面所有的東西都失蹤了。
她發瘋似地滿世界找他,卻都沒有找到。
十年後,她和丈夫去北方的那個小城旅遊,去意外在街上碰到了他。
她猛地記起,這個小城,就是他的家鄉呀。
只是,當年的白衣少年,如今明顯發福發胖,甚至還有些禿頂,再也不似當年的模樣,甚至比不上身邊丈夫的翩翩風度。
她支開了丈夫,只問親口問一句:"為什麼?"
他面無表情地回答道:"咱們倆註定不合適,當年,你去出差時,你的母親來出租屋找過我,要求我買房買車才能結婚,還說已經幫你找好了條件相當的對象,我很心傷,只能離去。"
她這才想起,當年母親不停探問她們的出租屋地址之事。
只是,這一刻,她多年的心結似乎解開了,因為她明白,他其實並沒有那麼愛她。
因為他真的不瞭解她,她是那種下定決心,就會風裡雨裡陪著他的人,她看中的,從來不是車子房子,而她當年,已經做好了為了他,與家人決裂的準備。
只是,他卻首先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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