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耍賴,黃淑芬女士,你真的想當「老賴」嗎?

6月27日,唐山“教科書式耍賴”交通肇事案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肇事者黃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8個月。受害方趙勇及律師認為量刑較輕,稱將繼續提起抗訴。黃淑芬拒不認罪,當庭表示將上訴。

這是一場讓人唏噓的事故,也是一個讓人氣憤的“耍賴”典型。2015年,趙香斌(趙勇父親)遭遇車禍成植物人,但即使已經有法院判決了,肇事者黃淑芬仍然拖賴80餘萬賠償金不還,並稱“你們愛怎麼著就怎麼著”、“判個幾年也中,最起碼這點錢我不用還了。”

教科書式耍賴,黃淑芬女士,你真的想當“老賴”嗎?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真的被判幾年,坐完牢就不用還錢了嗎?

當然不是,相關法律人員表示,坐牢和還錢是兩回事,坐牢是因為她犯了交通肇事罪,並不影響她所負的民事賠償責任,該坐的牢要坐,該還的錢還是要還。

如果她拒不執行還錢呢?

教科書式耍賴,黃淑芬女士,你真的想當“老賴”嗎?

如果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構成犯罪的,將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如果有錢不還,拒不執行賠償責任的,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是名副其實的“老賴”了,情節嚴重的依然避免不了牢獄之災。

如果她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會怎樣?

可能黃女士並不真正清楚,也可能很清楚但不在乎。不過我們仍然在此再重申一次,希望讀者朋友們能夠引以為戒。

酷刑一:不得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一旦成為老賴,意味著你的事業也就到了盡頭。國家嚴格規定:老賴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教科書式耍賴,黃淑芬女士,你真的想當“老賴”嗎?

黃女士是保險從業者。目前雖然並沒有其公司的表態,但已經有很多網友表示,因為她,導致對其公司、對保險行業再一次失去信心。不得不說,她的言行無辜牽連了更多的人受到傷害。

酷刑二:老賴的車輛上不了高速

“老賴”們的車輛只要行駛上了高速,就將被扣留,交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

酷刑三: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

成為老賴之後,禁止購買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水陸空出行各種受阻!

酷刑四:禁止高消費

老賴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想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可以,做夢吧!

酷刑五:子女不允許上高收費私立學校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就算入學,被查到也可要求強制性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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