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再出“重拳”6人涉职务犯罪被“法办”

近日,德州检查机关对6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武城县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于勇、武城县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肖志强、秩序科辅警刘子刚三人涉嫌受贿案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对中共宁津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原副书记陈华枝(副科级)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提起公诉。宁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华枝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对苏留庄学校管理委员会原会计任光明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提起公诉。夏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光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对南城镇学校管理委员会会计刘建华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提起公诉。夏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建华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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