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永不會缺席!高碑店市檢察院依法批捕 「白溝滴滴司機失蹤案」犯罪嫌疑人

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的“白溝滴滴司機失蹤案”犯罪嫌疑人高某、胡某某。

經查,2018年3月30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高某夥同胡某某經預謀,在白溝鎮和道國際南側路邊租乘被害人李某某駕駛的白色寶來轎車,當該車行駛至保定市易縣時,高某趁胡某某與被害人李某某交涉之際,用事先準備好的繩索勒住被害人的脖頸,後二人用膠帶將被害人捆綁並向其索要錢財。在被害人李某某掙扎之時,胡某某用事先準備的匕首連續捅刺李某某的胸部致李某某死亡。後二人為掩蓋罪證,將屍體轉移至河北省保定市易縣某村附近的垃圾存放處並用破衣服及垃圾將屍體掩蓋後駕駛被害人的汽車潛逃。公安機關歷經40餘日艱苦卓絕的工作,終於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高碑店市人民檢察院一直對此案高度關注,並指派檢察人員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在公安機關將本案犯罪嫌疑人提請逮捕後,高碑店市檢察院指派精幹力量辦理此案,並向公安機關發出繼續偵查的建議,近日高某、胡某某以涉嫌搶劫罪被高碑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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