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宗委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

珠江网讯(通讯员刘昌灵)近年来,曲靖市民宗委立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和扶贫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行业扶贫和“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助推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政策措施

市民宗委先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曲发﹝2013﹞1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曲发﹝2015﹞31号)、《曲靖市精准扶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19年)》(曲办发﹝2016﹞26号)等,制定一系列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政策措施,全面部署3个贫困民族乡、58个贫困民族村委会、394个贫困民族自然村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纳入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市、县、乡、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每年把扶贫项目示范创建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年”重点内容,建立行业扶贫工作台账,执行一月一报制度,每月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扶贫办、市“狠抓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健全工作机制,立足精准谋划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民宗委先后制定印发《民族地区精准扶贫与定点挂钩帮扶的实施方案》(曲民宗﹝2015﹞19号)、《市民宗委挂钩联系点瓦岗村委会脱贫发展规划》《曲靖市精准扶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曲示组办发﹝2016﹞2号)等,于2015年6月、2016年4月、2018年1月三次调整充实民族地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力量(曲民宗〔2015〕 19号、曲示组办发〔2016〕 2号)、曲民宗〔2018〕1号),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主任和副调研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把委扶贫办设在经济发展科,明确组成人员和联络员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协调、业务、宣传、督查和联络统计等各项扶贫工作任务;每年坚持调查统计8个民族乡、161个民族行政村和1479个民族自然村基本情况,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统计工作,掌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脱贫思路和变化情况,对民族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因族因乡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并通过民族地区经济运行监测系统上报省民族宗教委、国家民委,为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散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民生

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贫困发生率高、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市民宗委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向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精准发力,明确安排了2016-2019年度各县(市、区)、经开区实施民族乡村“整乡整村推进”项目与“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并要求以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资源整合,落实项目资金;强化全程监管,加大督查力度。2013年来,市民宗委共争取省级民族专项资金871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840万元,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10亿余元实施第一、第二轮省级“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73个示范点建设,其中示范乡(特色乡)10个、示范村(特色村)53个、示范社区10个。2013-2018年市级安排2860万元同步打造33个市级示范村项目,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同时积极争取市直有关单位倾斜帮扶民族地区,在民族乡村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移民后期扶持、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重点实施贫困民族乡村整乡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把7个民族乡纳入省级民族特色小镇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库、1个民族乡纳入省级特色旅游小镇、154个民族村纳入美丽宜居乡村、4个民族村纳入民族民风民俗民居民艺特色项目建设,着力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建档立卡户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截至2017年底,全市民族乡村100%有卫生院(所、室),100%覆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合作医疗,100%通电,97%通手机信号,96%能有效接收广播电视,70%通宽带网络,97%通公路,68%通硬化路,71%通邮,72%有安全饮用水,92%有文化活动室(小广场)。全市少数民族地区有1个贫困民族乡、22个贫困民族村委会、189个贫困民族自然村和3万贫困人口先后脱贫出列。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发挥实效

市民宗委与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转发《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曲财农﹝2017﹞166号),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以及财务有关制度,在年初要求各县(市、区)民宗侨务局局长签订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使用廉洁承诺书。在安排下达项目和省、市民族专项资金时,及时抄报市纪委、市扶贫办、市审计局等,并在国家扶贫系统进行资金登记录入、下拨,确保资金及时核拨到县级民宗部门,主动接受国家扶贫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金文件下达后,及时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每年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各县(市、区)上年度实施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每年接受省对下进行绩效评价,接受省民族宗教委的监督检查。

做好挂钩联系点帮扶工作

自2015年底挂钩联系会泽县新街回族乡瓦岗村以来,市民宗委先后下派8名业务骨干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其中1人担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制定印发了《市民宗委关于“挂包帮”“转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把“六大纪律”列入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驻村干部在职在位,俯得下身、沉得下心、做得了事。研究制定了《瓦岗村脱贫发展规划》,三年来共安排帮扶资金100余万元,协调项目资金20万元,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安全饮水工程、产业发展扶持等,帮助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2018年市民宗委正投入80万元在瓦岗村委会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围绕民族团结创建、基础设施改善、产业扶贫发展等方面进行建设,目前各项帮扶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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