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類人真的不適合結婚,害人害己

這五類人真的不適合結婚,害人害己

結婚時都想能夠和對方白頭偕老。

離婚,無論對誰來說,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丁丁相信,無論是誰,在結婚之前,沒有誰想離婚的,所以,離婚應該是一種無可奈何的選擇,是確實無法和對方生活下去的選擇,是一種解脫,但離婚對每個人的傷害都是巨大的。然而,在近10多年的時間裡,中國的離婚率總在不斷的增高,現在已到了三成的比例。

為什麼中國的離婚率會越來越高,在此前丁丁有過很多方面的分析,歸納起來其實就這麼關鍵五點:一是隨著女性地位的不斷提高,女性對婚姻的要求當然越來越高。所以,在現在的離婚案中,女性要求離婚是越來越主動,去年在所有的離婚案中,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比例達到近八成就是證明;二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軌。因為出軌破壞了婚姻存在的基礎,所以,在所有的離婚案例中,因為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軌而離婚的比例同樣是高達七成多,當然,導致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軌的原因有很多,如兩地分居,如夫妻生活不和諧,如夫妻感情不和等等;三是家暴。家庭暴力同樣是當代夫妻越來越不能容忍的問題,而且這種現象現在依然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別是現在對家暴的認識日益廣泛,尤其是現在的家暴不僅存在於男性,女性同樣存在;五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存在不良嗜好。

既然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而離婚對一個人的影響又特別深遠,有的甚至造成了終生陰影,有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內心恐懼。既然如此,那我們何不在婚前就儘量避免呢?所以,戀愛階段就是我們走向婚姻的最關鍵階段,我們不但要善於發現對方是否適合結婚,而且那些有著各種不適合結婚缺陷的人,應該主動遠離婚姻,這樣,既避免了自己在婚姻中受到傷害,同樣也避免了傷害他人,尤其是你們的孩子。

這五類人真的不適合結婚,害人害己

現實卻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結婚

那麼,什麼樣的人不適合結婚呢?看我們身邊那些離婚的案例,我們不難發現,至少有以下五類人不適合結婚。

一是法律上規定不能結婚的人。對於不能適合結婚的人,法律上其實也有相關規定,但強調的是對後代的影響,如三代之內的直系親屬,如患了不適合結婚的疾病等等。所以,對於那些法律上規定不能結婚的人群,千萬不要結婚,否則,帶來的後果那不是一般的嚴重,所以,婚前要做體檢是必須的,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任,也是對他人負責任,更是對後代負責任。

二是特別恐婚且無法改變的人。特別恐婚且無法改變的人有這樣四個特點:一是總擔心自己遇到的不是最好;二是總覺得自己吃虧了,付出比對方多;三是總擔心對方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四是總喜歡拿對方與其他人相比。所以,這類人總是患得患失、疑神疑鬼、斤斤計較,一山望著一山高,他們想通過婚姻改變現在的命運,但結婚之後總會發現與理想中的婚姻有很大的區別,所以,這類人與誰結婚都會後悔,與這樣的人結婚不可能有幸福的婚姻,他自己也會痛苦,讓別人也會痛苦,甚至會陷入生不如死的感覺。所以,當有人發現自己特別恐婚而又無法改變時,你最好別結婚,這樣既不會讓自己吃虧,也不會讓他人陷入其中不可自拔,沒有人會完全適合你,因為世上沒有完美的人,而且人的一生有限,經不起你這樣的折騰。

三是有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人。現在,從權威機構出來的離婚數據表明,離婚最大的導火索就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軌,其比例已超過七成。所以,既然知道出軌的結果幾乎就是離婚,那麼,那些在婚前就知道自己會管不住下半身的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你最好別結婚。因為在婚後管不住下半身的人,你既褻瀆了愛情和婚姻,也是對對方的一種人格侮辱,更讓你的後代在成長過程中蒙上了陰影。而且現在因為出軌的代價也是越來越大,如染病、破財、事業失敗、甚至丟掉性命的比例那是日益提高,如我們都知道的高雲翔涉嫌的性侵案給自己、妻子、孩子、父母帶來的傷害有多嚴重。

這五類人真的不適合結婚,害人害己

當你發現不能結婚時千萬要有自知之明。

四是有不良嗜好且確實不能戒除的人。因不良嗜好毀掉一個家庭的案例那是比比皆是,所以,如果你在婚前就有不良嗜好,那千萬別隱瞞,如果你沒有勇氣與過去決絕,那你千萬別結婚,否則,你這樣的人結婚會給整個家庭帶來的生活那是暗無天日,對家人的傷害那也不是一般的嚴重,那是特別的嚴重,不要說不能過上好日子,那走出來都要低人一等,如大家看到的吸毒、賭博的人,帶給家庭多大的傷害,相信不要細說大家都知道。

五是有家暴傾向的人。那些傾向於以武力在夫妻中樹立權威的人,你同樣不要在婚前有任何隱瞞,更不要有結婚的想法,與這種人結婚,不可能有好的結果,更不要幻想能夠白頭偕老,要麼你永遠沒有尊嚴,要麼你經常會成為他的出氣筒,如果你不抗打,那你會經常遍體鱗傷,甚至還有生命危險。

所以,大家一方面在戀愛的時候要睜大眼睛,發現對方是以上五類人,那要儘快的離開,千萬不要抱任何幻想,不要以為愛情的力量能夠改變他們;另一方面,如果你發現自己屬於這五類人,那你要有自知之明,堅決不結婚,這才是你對人類最大的貢獻。所以,當我們聽到有人如果說“我結什麼婚?不害了別人”時你要豎起大拇指,他們至少還有自知之明,還沒有泯滅良心。可是,現實是總有這樣的人,明知自己不適合結婚,明知結婚不會有好的結果,明知結婚會害了他人,但他們卻在婚前刻意隱瞞自己,婚後就暴露原形,有的還以各種方式甚至以武力相威脅不與對方離婚,這真的罪該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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