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把制度優勢轉化爲治理效能

  核心要點:

■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途徑,是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現實需要。

■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堅持改革的根本原則與改革的根本目的相統一,堅持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相統一,堅持監督執紀問責與監督調查處置相統一,堅持實踐探索與制度規範相統一。

■ 要全面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動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加堅強有力,推動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體系更加嚴密,推動反腐敗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推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更加鞏固,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標誌著監察體制改革由試點探索邁入依法履職、持續深化的新階段。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一、深刻認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我們要從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領會黨中央重大決策和戰略意圖,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完善黨和國家自我監督。

這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必然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任何改革都必須有利於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全面領導的重要方面。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有利於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始終牢牢掌握反腐敗鬥爭的領導權。

這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途徑。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具有高度的內在一致性和互補性。黨內監督全覆蓋,必然要求國家監察全覆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得到有效加強,監督對象覆蓋了所有黨組織和黨員。這就要求適應形勢發展構建國家監察體系,對黨內監督覆蓋不到或者不適用於執行黨的紀律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組建監察委員會,與紀委合署辦公,通過組織創新、體制創新和制度創新,實現了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有效提升了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的能力,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這是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現實需要。反腐敗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籠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築,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特別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區域性腐敗和領域性腐敗交織、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圍獵”和甘於被“圍獵”交織等問題依然突出,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要通過深化改革,在決策指揮、資源力量、手段措施等方面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精準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減存量,推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向壓倒性勝利轉化。

 二、切實用好改革試點工作中形成的經驗做法

2017年5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強調:“試點是重要改革任務,更是重要改革方法。試點目的是探索改革的實現路徑和實現形式,為面上改革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作為三個試點省(市)之一,北京市委堅決按照黨中央確定的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首善標準,充分發揮先行先試“探路者”作用,圓滿完成改革試點各項任務,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在實踐中探索的經驗彌足珍貴,要始終堅持、不斷深化。

堅持改革的根本原則與改革的根本目的相統一。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既是改革的根本原則,也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必須堅定不移堅持黨的領導,既將黨的領導體現在改革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又通過深化改革鞏固和加強黨的領導。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具體的。北京市堅持把“四個意識”貫穿於改革全過程,將改革試點工作列為改革“一號工程”,市委書記擔任“施工隊長”,確保黨中央確定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實施步驟嚴格貫徹執行。要在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上更加積極作為,嚴格落實重大問題、重要線索處置、留置措施使用集體決定和請示報告制度,從組織形式、職能定位、決策程序上推動黨的領導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堅持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相統一。堅持兩個改革統籌推進,是確保改革順利進行的現實需要。北京市深入推進機構、職能、人員深度融合和工作流程深度磨合,推進“形”的重塑、“神”的重鑄,大力推動監察權向派駐機構和基層拓展延伸,賦予相應的監察職能和權限,探索向城市副中心建設等重大項目派出監察專員,緊緊圍繞監督職責,明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方式,加強協調聯動,使監督力量更加集中,監督體系更加完善,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優勢更加彰顯。要在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上更加積極作為,推動形成巡視、派駐、監察三個全覆蓋的統一的權力監督格局,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懲治腐敗的有效機制,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監察道路。

堅持監督執紀問責與監督調查處置相統一。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委是國家監察的專責機關,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兩者有機統一、相互銜接。北京市積極適應紀委監委合署辦公體制新要求,堅定履行雙重職責,創新“一程序兩報告”、“一情況兩建議”工作模式,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並行不悖,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同步落實。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本質上是自我監督。黨紀和國法都是自我監督的“尺子”。實踐中,既要堅持把黨紀與國法分開,又要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不斷增強黨和國家自我監督、自我淨化能力。

堅持實踐探索與制度規範相統一。實踐探索和制度創新緊密相連,離開豐富的實踐基礎,制度就會脫離實際,很難立得住、行得通;沒有制度的規範和指導,實踐探索就難以深入持久和複製推廣。北京市堅持問題導向,實踐中什麼問題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將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適時固化為制度。試點期間,以制定實施《北京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為核心,逐步構建起組織決策科學、執紀執法規範、紀法銜接順暢、監督制約有力的“1+4”法規制度體系,嚴格規範監察權運行。同時,堅持邊改革邊制定、邊適用邊完善,及時吸納新經驗、作出新調整,使制度建設始終與改革實踐緊密銜接。

 三、以改革優勢的持續釋放提升治理效能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正在路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動制度優勢不斷向治理效能轉化,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神聖職責,堅持問題導向,穩中求進,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地正風肅紀、反腐懲惡,推動新時代首都紀檢監察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

推動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加堅強有力。監察法總則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紀委監委是政治機關,一定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立身之本、履職之要。試點中,北京市各級黨委對本地區“樹木”和“森林”的情況掌握更加及時全面,黨委書記批准反映問題線索處置及紀律處分件次明顯增長,問責數量大幅提升,領導和支持紀委監委發揮作用的主動性積極性不斷增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壓得更緊更實,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面對新形勢新要求,要進一步完善反腐敗工作日常協調機制以及黨委書記定期分析反腐敗形勢、主持研判問題線索、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和對初核、立案、作出處置決定等審核把關工作機制,強化黨對監察工作關鍵環節、重大問題的監督,推動黨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體系更加科學完備,確保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推動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體系更加嚴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旨在依法建立黨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機構,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試點以來,北京市創新監督方式方法,突出“關鍵少數”,管住“絕大多數”,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不斷強化日常監督,探索運用談話函詢、專項檢查等監督方式,發現問題能力不斷增強。監察法出臺後,對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精準監督的更高要求。要把監察職能精準覆蓋到國企高校、社區農村和垂直管理單位,打通公權力監督的“最後一公里”。堅持動態識別,精準認定監察對象範圍,針對監察對象的不同特點精準施策,豐富監督手段,健全監督程序。堅持把紀委監督與監委監督貫通起來,強化全局觀念、整體思維,監督、執紀、問責一體推進,監督、調查、處置一體推進,著力提升紀檢監察工作整體質量和效能。

推動反腐敗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將行政監察、反貪反瀆、預防腐敗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與同級紀委合署辦公,建立監察機關與司法執法機關協作配合機制,全面提升了反腐敗工作效率。試點期間,北京市審查局級幹部用時由改革前的平均124天,縮短到34天;留置平均用時64.3天,較“兩規”縮短14.4天;檢察機關辦理監察機關移送案件批捕、起訴平均用時僅7天、16天,反腐敗工作機制運轉高效。要以監察法頒佈實施為契機,依託紀檢、拓展監察、銜接司法,健全統一決策、一體化運行的執紀執法運行體制機制,全面構建監察機關與司法執法機關互相銜接、互相制約的有效機制,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規則,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的能力和水平。

推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更加鞏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標本兼治,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改革試點中,北京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12537件、立案3585件、處分3215人,分別同比增長45.8%、11.5%、22.5%,均創改革開放以來歷史新高。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滿意度從2016年的94.7%上升到2017年的96.3%,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得到鞏固發展。人民群眾最痛恨腐敗現象,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持續強化不敢、知止氛圍。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腐敗案件,保證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贏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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