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通知
表彰第四批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第四批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中
青海省有3个县(市区)入选
他们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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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青海省德令哈市
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
被评为“法治先进”意味着什么?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
经全国普法办认真审核
评选出了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未来
国家也将更重视这些地区的发展
适当予以更多的支持
你的家乡入选了吗?
为它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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