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案例告訴我們抗癌藥對於國人的我們的迫切需要和正規途徑

抗癌藥能救人但也要找到正規途徑這連個案例告訴我們

看到抗癌特效藥有望簡化審批且零關稅進入市場的消息,章琪夫妻倆又想起兩年前為了保住兒子眼睛,不得已“舉牌尋藥”的場景:他們站在濟南泉城廣場的中心,舉起一塊泡沫板,上面寫著“馬法蘭來救命”,醒目的白底紅字。

當時他們的兒子小澤澤剛一歲,但因患視網膜母細胞瘤,右眼腫大面臨摘除。醫生告訴章琪,馬法蘭這種國外的抗癌藥療效好,或許能保住孩子的眼球。

然而,馬法蘭並未在內地上市,章琪遍尋不得,無奈“出了個下策”舉牌求助。

“救命藥”的上述困境,引起各界關注。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從今年5月1日起,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至零,使我國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

尋找“馬法蘭”

章琪第一次聽到“馬法蘭”的時候,“像抓到了救命稻草”。

那是2016年初冬,1歲的小澤澤確診視網膜母細胞瘤後不久,一位病友向他推薦了這種藥。那時候的小澤澤右眼已經腫大,失去視力,打算做摘除手術。

醫生向章琪表達了自己的顧慮,馬法蘭可以用,但不保證療效,而且這種藥在內地買不到,需要他自行購買。

此時的章琪才知道,馬法蘭並未在內地上市。而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規定,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未取得批准文號的,按假藥論處。

“我不想兒子摘掉眼球,只能賭一把。”此後,章琪到處打聽買藥,苦尋無果。情急之下,他和妻子決定上街尋藥,舉了塊招牌,站上濟南最熱鬧的廣場上。

史華3歲的兒子得的是神經母細胞瘤,做移植手術前,醫生也給出自行採購馬法蘭的建議。在此之前,史華對馬法蘭一無所知,他開始在網上搜集資料,“代購我不放心,怕買到假藥,孩子跟著受罪。”而去香港買,又會多花不少錢。

章琪在舉牌求藥後,結識了代購馬法蘭的人,迅速決定讓對方幫忙購買。面對5800元一支的高價,章琪只能“先買一支試試。”

沒名分”的首選藥

章琪代購的第一支馬法蘭起了作用,之後,他又相繼代購了3支。

史華將兩支馬法蘭帶回後,趕忙塞進自家冰箱,直到移植手術開始前,他才塞到醫生的手裡,甚至都沒仔細看到過馬法蘭針劑的樣子,“那是救命藥,不敢亂動。”

手術很成功,兒子的病情趨於穩定。但想起香港買藥的經歷,史華還是忍不住感慨,“怎麼買個藥就那麼難。”

他不知道,馬法蘭早在12年前就曾邁進國門。1996年,葛蘭素史克的馬法蘭獲批進入中國市場,當時有關部門的定價是,2mg每片,25片一瓶的馬法蘭在中國內地的售價不能超過70元。

而據媒體報道,這個價格遠遠低於馬法蘭在美國等多個國家上百美元的定價,馬法蘭也成為當時中國內地最便宜的抗癌藥之一。幾年後,葛蘭素史克將馬法蘭賣給另一家藥企,馬法蘭便沒有再申請進入中國內地市場。

醫藥戰略規劃專家史立臣也提到,馬法蘭對部分腫瘤有一定的效果,但並非人人適用,醫生會綜合實際病情和病人體質等因素來決定是否使用含馬法蘭的方案。

對此,孫媛表示,外購進口藥行為違規,除了買藥的家屬,用藥的醫生也在承擔著風險。“一方面,醫生出於本職,也想給患者用最好的藥治好病人;而另一方面,醫生使用未入市的藥也是違規行為,而且還得承擔很大的風險。

隱秘“藥市”

多年以來,在多種腫瘤患者群體中,馬法蘭幾乎成了一種口耳相傳的“秘笈”。然而,苦於沒有正規購買渠道,這些人跟章琪、史華等一樣,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出境購買,要麼尋求代購。一個馬法蘭的隱秘“藥市”由此而生。

劉濤早在2012年就接觸過藥販子,那年,他做多發性骨髓瘤移植手術前,用了馬法蘭。

劉濤回憶,當時私買馬法蘭還比較容易,甚至有醫生會幫忙介紹藥販子。“我找了個藥販子,買了幾支針劑,當天下午就送到了。”劉濤說,那時候的藥販子還會囤貨,要價也便宜,“瑞士版的才1500元一支,現在已經要2500元左右了。”

6年來,她見證了馬法蘭藥市的變化,價格在飛漲,購買渠道也從線下發展到網絡。

按其3000元/支馬法蘭的報價,這名“代購者”所在的公司一個月馬法蘭的銷售額就超過200萬元。

對這種代購行為,孫媛等醫生表示擔憂,馬法蘭等抗癌藥對運輸條件有一定要求,一般需要低溫保存,否則會影響療效甚至失效,“普通的快遞運輸有很大風險,醫生也沒法進行藥效檢測。”

劉濤是那些掌握購買渠道的人之一。

他坦言,自己推薦並非為掙錢,只是想給病友介紹一個安全的渠道,以免被藥販子欺騙或買到假藥。劉濤也不會向供貨人收取好處費,“但對方會主動給我發個紅包表示感謝。”

“假藥”困境

劉濤也有自己的憂慮。“我知道這個藥是沒有審批的,幫忙介紹買藥也有風險,但是病友相信我,我又不想看到人家無藥可用。”

他的擔心不無道理,因代購抗癌藥涉案者不乏先例。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僅去年,就有4起涉嫌非法生產、銷售進口抗癌藥的案件,馬法蘭均在其列。

今年年初,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一起涉案總金額超千萬元特大“假藥”銷售案件,主要涉案人員被認定“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被告人從境外採購未經國家批准進口的藥品,走私入境後售給患者,涉及數量較多的有馬法蘭、格列衛、易瑞沙等抗腫瘤藥品。

而這起案件,就是當下馬法蘭代購市場的一個放大版。

在有關部門嚴厲查處的同時,不少代購抗癌藥案件也引發爭議。

2002年,江蘇人陸勇得了癌症,靠高價藥物維持生命,後來他找到去印度買便宜仿製藥的方法,數千病友讓他代購,也因此引來訴訟。2014年7月,沅江市檢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對陸勇提起公訴。事發後,1002名癌症患者在聯名信上簽字為他聲援。第二年初,沅江市檢察院對“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案”撤訴,並解釋稱“陸勇的行為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全國政協委員塗輝龍曾對此案發表看法稱,陸勇事件引發爭議的同時,也揭開了一個“現實困境”:癌症病人急需特效藥延續生命,但所需藥品要麼價格相對國外市場高太多,要麼根本就未入市,代購藥品又涉嫌違法。

至於為何沒有引進內地市場,史立臣稱,馬法蘭效果好但使用量不算太大,藥商考慮到成本和效益,不願申請進口。

對此,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物研究所研究員馮文化進一步解釋稱,國外藥企不申請入市,內地藥企不願生產仿製藥,這是“缺藥”的一大因素。“很多國外藥企生產的抗癌藥和罕見病藥患者群體小,定價也比較便宜,而註冊申請又得花一筆不小的費用,因此藥企也不願意申請中國市場。”馮文化稱,這些藥需求不大,生產成本也很高,所以內地藥企也不願仿製。

他舉例稱,兩年前,他也曾想研發馬法蘭仿製藥,後經過了解,馬法蘭的生產設備成本就高達3000萬元,生產所需的無菌原料也價格不菲,無奈之下只能選擇放棄。

“救命藥”解困

孫媛在採訪中提及,除馬法蘭外,目前仍有多種在國外取得臨床驗證的抗癌類藥物沒能走進國門。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口腔醫學院原院長俞光巖稱,如今藥品私下買賣越來越多,涉及品種越來越廣,以抗腫瘤藥物為甚,馬法蘭就是其中一種。

這些藥物未能進入中國市場,究其原因,不僅有藥商藥企對成本的考慮,也有審批方面的原因。

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物研究所研究員馮文化表示,一種進口藥在進入中國市場前,需經多個審批流程,從申請註冊到臨床試驗,有些甚至需要1到3年才能完成,但這並不意味著審批流程有問題。“藥品進口審批其實哪個國家流程都差不多,而中國的申請品種多,審批部門的人力卻很少,才導致大量品種積壓。”

針對目前國內藥品審批慢,以及部分臨床必需藥、罕見病藥品短缺問題,時任國家食藥監總局局長畢井泉(現任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四點原因:我國要求藥品在結束臨床一期試驗後,從臨床二期開始才能在國內申請;國內知識產權保護不完善,國外藥商不敢在國內上市;醫保報銷目錄調整不及時,藥企擔心收不回成本;審批人手不足。

畢井泉說,食藥監總局正在和有關部門積極協商解決問題,對於不合理的要求予以取消,同時加強知識產權制度,對於審批效率,通過優化流程和增加效率予以解決。

據新華網報道,4月2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介紹降低抗癌藥品費用有關情況時提到,相關部門研究確定了降低癌症患者藥費負擔的具體措施:

進口抗癌藥品實行零關稅。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此外,對已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施政府集中談價和採購,加快癌症防治藥品審批上市,降低抗癌藥品流通成本,並提升診療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藥品。

馮文化表示,目前審批的問題正在解決,加上新政策的實施,很多進口藥將很快進入市場。“比如一款進口疫苗,幾年前就向中國申請上市了,卻一直沒批下來,一個多月前,這個藥被批准入市,審批只用了8天左右。”馮文化說,要解決“救命藥短缺”的現狀,除了免去關稅加快審批,還應促成藥企主動申請入市,這樣才會有更多進口藥獲批上市。

此外據他了解,馬法蘭或會在不久後再次進入內地市場,“目前已有一家國內藥企獲批生產馬法蘭仿製藥,此外,還有一家國外生產馬法蘭仿製藥的藥企也提出了入市申請,可能還在審批中。”

無獨有偶早在2014年就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生命大於天,

這兩個案例告訴我們抗癌藥對於國人的我們的迫切需要和正規途徑

海外醫療健康

此前一天,蔡珠鳳委託一位北京律師代理了兒子的案子。

“我相信法院一定會讓他出來,因為我們沒有(從代購中)拿錢。”蔡珠鳳說,從一開始她就不支持兒子給病友幫忙代購藥品,很擔心可能惹上麻煩,卻不料這份擔心成為現實。

在很多患者眼裡,“格列衛”就是命

家住江蘇省無錫市的陸勇時年34歲,是一家外貿企業的負責人,他的父親管理著一家小五金廠,家境殷實。

突如其來的噩耗瞬間改變了陸家的命運。

白血病是造血組織即骨髓的惡*腫瘤。依據細胞類型和疾病進展速度,分為急*白血病和慢*白血病,後者又分為慢*髓細胞白血病(即慢粒)和慢*淋巴細胞白血病。陸勇身患的是慢粒白血病。

這種疾病的患者在國內目前有近10萬人,每年還會新增1萬多人。

醫生推薦陸勇服用瑞士諾華生產的藥品“格列衛”。該藥2001年上市,當時進入中國不到一年。據稱,“格列衛”的出現使慢粒白血病患者的十年生存率從以前的不到50%增加到了現在的90%左右,且絕大多數患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陸勇當時一邊服藥,一邊在做骨髓配對。

然而,不幸的是,全家沒有一個人和陸勇配型成功。當時中華骨髓庫中只有兩萬例可以配型,檢索其中所有庫存,都沒有給陸勇帶來福音。

吃藥的成本似乎比骨髓移植要更高。服用“格列衛”一個月為一個療程,需花費2.35萬元,一年就需28萬多元,而且是要終身服用。

轉機出現在2004年。那時,陸勇已經為“格列衛”花去60萬元。

這讓陸勇欣喜若狂。

他急切地委託韓國那邊的朋友打聽此事。得到的反饋是,情況屬實。

隨後,陸勇在網上搜索到日本有一家藥店在售這種仿製藥。2004年9月,陸勇託人買了一盒帶回無錫。此舉遭到了母親蔡珠鳳的反對,她認為從來藥是“一分錢,一分貨”,兒子可能會因“假藥”吃大虧。

為了觀察仿製藥的療效,陸勇開始了小心翼翼地嘗試——每日服用4顆“格列衛”的陸勇,採取了每期多替換一顆藥,一個月把4顆全部換完。

一次骨髓穿刺的檢查讓陸勇看到了希望真的來臨:換藥數月後,各項指標均正常。

每個月都有一兩個病友的燈滅了

陸勇把好消息告訴了QQ病友群的成員。在他2004年建這個病友群裡,100個人中只有他和一個杭州病友吃得起正版的“格列衛”。

只是,這一“廉價”的方式無法續命。

陸勇回憶,2004年左右,QQ群裡“每個月都有一兩個病友的燈滅了”,有國企員工,有街頭小販,也有公務員。

印度仿製藥的消息讓很多患者點燃了生的希望,常有人來無錫看陸勇的身體情況,觀察仿製藥是否可靠。這些溝通讓陸勇心情越發沉重,他決定幫病友打通這條救命之路。

藥物說明書上有印度廠家的聯繫方式。陸勇用傳真與印度廠家聯繫,獲悉如果直接從藥廠買,一個療程只要人民幣3000元。

但是,個人跨境購買藥品非常複雜,首先要到銀行購買美元,用英文填寫購匯申請單、國際電匯單,向印度方面打款,再把打款憑證發給印度公司,錢到賬之後,對方才把藥發過來。

陸勇常年做外貿生意,英語很好,但也頗費周折。陸勇將購買方法告訴了病友,並做了一個模板,讓大家打印後如法炮製。

有些人買到這種藥覺得效果好後,就告訴周邊的病友。陸勇的名氣直線上升,原來的一個QQ病友群發展到了5個群,加起來有幾千人。

大量的中國患者購藥,讓印度廠家看到了商機。同時,隨著2013年正版“格列衛”的專利截止期臨近,瑞士公司也採取了買藥隨贈的方式,這導致印度公司仿製藥的藥價驟降。到2014年,如果一次購買一定數量,即便算上郵費等,平均每個療程就只需要花200元了,不到正版“格列衛”專利期間藥價的百分之一。

由於海淘印度仿製藥的方式很麻煩,2011年,印度製藥公司派人到中國開立一些銀行賬戶,方便中國白血病人匯款。但因為網銀的安全問題,銀行卡經常需要升級,印度那邊需要經常派人到中國開戶行來處理,很麻煩。印度公司提出,能不能借用中國病人的個人賬戶來轉款。

儘管幫助了許多病友,但陸勇從未使用自己的銀行卡為大家辦理轉賬。

雲南兩個病友提出可以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來幫忙,印度藥廠則每個月給這兩個病友提供免費藥物。可時間一長,那兩個病友擔心交易額度太大,會給自己帶來風險和麻煩,拒絕繼續為大家提供賬戶。

這一下,很多人面臨“斷炊”的危險。

因“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罪”被捕

因為陸勇是國內最早跟他們聯繫的病人,印度藥廠就給他打電話,希望他能提供一些收款賬戶。

從2012年開始,他在一家網店上花500元購買了三張信用卡,選擇了其中一張可以激活的卡,為網友轉賬代購藥物。

此舉讓陸勇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2013年8月25日,沅江市公安局成立由政委曾華任指揮長的“8·25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專案組,抽調全局數十名業務骨幹全力開展偵查,最終確定該犯罪窩點在上海。

警方經過近3個月的不懈努力,輾轉北京、廣東等十幾個省市開展偵查,成功偵破湖南省首起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現場收繳涉案身份證達1.1萬餘張,各類銀行卡、手機卡5000餘張。

專案組成員、沅江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教導員曹佩田介紹說,陸勇的案情就是在那時被他們發現:一是陸勇非法購買了3張卡,二是卡上的現金流轉額非常大。“如果買卡持有不用只是違法行為,但這麼大的流轉金額,我們懷疑他是從事某種犯罪行為。”曹佩田說,對於陸勇辯稱是為了幫助病友購藥之說,他覺得動機不會如此簡單。

理由是,如果受託幫忙,一般只需要大概記錄下經過即可。但他們發現,陸勇電腦數據中,每筆來往的賬目過程、金額數字都非常清晰,懷疑可能是“提成結算之用”。另外,該非法卡上的資金與陸勇母親蔡珠鳳的銀行卡有交易。

看守所中的陸勇對此也作了解釋:病友往卡上打錢,印度公司收款,自己沒有賺取任何差價,也沒有收取過任何手續費或勞務費。

他說,要說獲利,可能就是印度公司每個月給他免費提供藥物,但現在這個藥每個月只需要花200元,從2010年至今,總計也只提供1萬多元免費藥物。自己的公司已經走上正軌、再加上父親去世後留下的廠子,一年收入上百萬元。他不可能為了這點免費藥而去“攤上大事”。

2014年7月,陸勇被沅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案由為“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罪”。隨後,陸勇被取保候審。

2015年1月10日晚,陸勇和病友從無錫飛抵北京,本打算接受媒體的採訪,結果陸勇在機場被北京警方抓獲。

沅江市公安局政工科負責人就此表示,抓捕陸勇並非因為他接受媒體採訪。陸勇進入訴訟程序,已與公安局沒有了直接聯繫。陸勇被網上追逃,是因為法院要審理案件作出的決定。

情與法的困境

陸勇的被捕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600多名白血病患者曾聯名向檢察機關寫信,認為陸勇因“好心”涉罪,請求對陸勇免予刑事處罰。網絡實名簽名的《為爭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權的集體自救行為的非罪化而吶喊》一文中,痛陳了在法律邊緣的生存不易。

湖南慢粒白血病患者胡女士說,陸勇被捕後,很多人就斷藥了,因為他們找不到正常的渠道去買這個藥,而且印度那邊全是用英文溝通,他們溝通有困難。長沙慢粒患者唐某則在湖南紅網上發帖稱,國內有數萬名慢粒白血病患者,從沒有看到患者得到任何組織的關注,病友自救卻遭打壓,今後的出路又何在?為何不能讓人有尊嚴地活下去?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李健指出,廉價的印度版“格列衛”並沒有在中國藥監部門註冊,按照法律規定,沒有註冊的藥物,就是“假藥”。根據刑法修正案第八條:“只要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發生實際人身傷害。” 因此才出現本案的尷尬和爭議。

一邊是知識產權對藥品生產和銷售的保護,一邊是迫於經濟壓力購買廉價仿製藥品的白血病患者,陸勇和眾多慢粒白血病患者所遭遇的,正是司法與倫理的困境。

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新增的第11條規定: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一直關注藥品“特保”的律師羅秋林認為,這一司法解釋在操作中仍有不明之處,比如“少量”是以多少來計量?像陸勇這樣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不大”,甚至“有益”?

負責起訴陸勇案的沅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羅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露出了“兩難”——從公安機關偵查的證據來說,作為銷售“假藥”的共犯,陸勇的確涉嫌犯罪;但從普通百姓角度看,陸勇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英雄式”的。

關在看守所的陸勇則認為,解決慢粒白血病病人治病難,國家層面可以採取行動以談判讓“格列衛”降價、將其納入醫保、社會組織予以幫助等,但目前患者舉步維艱。在國內,相似的難處,丙肝病人等群體都在經歷。

陸勇說,如果自己這場官司能讓此類問題得到社會關注,也算對社會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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