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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们注意啦,据佛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告:
佛山市南海罗村崇雁药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1
佛山市南海罗村崇雁药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联和工业一区东区三路
证书编号:C-GD-15-FS-1004
撤销日期:2018年6月20日
违反GSP情况:
2018年5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非药品与药品陈列区域未有明显隔离。
企业建立的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质量管理制度缺少药品追溯等内容。
个别员工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温湿度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检定。
2
佛山市南海区丛健堂药房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安开发区佛山机场路口富安花园景安苑A座104、105号铺
证书编号:C-GD-15-FS-0445
2018年5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企业未建立阴凉柜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质量管理制度缺少药品追溯等内容。
个别首营企业资料缺少相关印章样式。
拆零销售记录不完整。
3
佛山市永兴堂医药有限公司
三水乐平范湖分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仙湖路一座九号范湖市场内星栅28号
证书编号:C-GD-16-FS-0453
撤销日期:2018年06月21日
违反GSP情况:
2018年06月15日,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主要缺陷:
营业时间内无药师在岗指导药学服务工作;
存放药品的冰箱内放置鸡蛋等食品;
企业未能提供2017年、2018年至今的营业场所温度记录;
个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阴凉柜的处方药开架销售;
经营非药品未设置专区;
企业未能提供2017年全年、2018年至今陈列药品的养护记录。
撤销GSP认证证书,那还能销售药品吗?
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科科长梁家谊表示,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库存合格药品可以在药品有效期内销售完为止,但不能自行从其他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店配送药品。
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需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在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GSP证书。如不按时申请GSP证书,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今年以来,佛山已有多家药店被撤销GSP认证证书!街坊去药店时要多留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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