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低於市場價10~20%,個人出資不低於60%,佛山共有產權房要來了!
6月26日,《佛山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在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官網上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擬於今年8月實施!
共有產權房產權歸誰?
承購人的產權份額為承購人實際出資額佔配售房屋價格總額的比例,其餘部分產權份額由政府承擔。承購人持有的產權份額,可在個人出資不低於60%的條件下,由個人自行選擇出資份額,形成共有產權住房。
什麼人能買?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售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本市戶籍居民。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成員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或雖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少於15平方米 ,且5年內沒有住房轉出記錄的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
新市民。本人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證,在本市連續購買社保5年及以上,家庭成員或本人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
價格貴嗎?
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價格一般低於同期同地段樓盤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10-20%。允許承購人增購共有產權住房的產權份額,直至取得完全產權。
戶型有多大?
新建的共有產權住房以中小套型為主,單套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
能轉手賣或繼承嗎?
購買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符合上市條件的,允許承購人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
承購人增購、上市出售或政府回購的價格,應隨行就市,按同時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確定。
承購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供應條件的,應當通過增購取得完全產權實現退出,或由政府回購其所有的產權份額。因承購人債務等原因,共有產權住房購買不滿5年而被法院強制處置時,承購人應當予以退出共有產權住房,由政府回購其所有的產權份額。
可以貸款嗎?
信貸和公積金都可以!
金融機構應按照銀行相關管理辦法對共有產權住房承購人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符合共有產權購買資格的保障對象提供貸款支持。共有產權住房承購人可以提取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共有產權住房承購人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什麼時候實施?
2018年8月--2019年3月為實施階段,各區政府對照試點工作方案,細化本區具體實施方案。
意見收集渠道
《意見稿》目前在收集意見中,各位市民可通過以下渠道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電話:0757-82590649
傳真0757-8230912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城門頭西路4號,郵政編碼:528000。
意見收集時間:2018年6月26日至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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