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穿著暴露」有性騷擾男性之嫌:這居然出自教材?

圖書館女生穿戴露出怎麼辦

“女人原罪論”不只是對女人的不尊重,更對受損害的女人造成了二次損傷。

“女性穿著暴露”有性騷擾男性之嫌:這居然出自教材?

▲教材截圖。

文 |梅堂

最近,黑龍江教育出版社的一本《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讀本》在交際網站上引起爭議。該《讀本》指出,心理學家以為女人的以下幾種行為有性打擾男性嫌疑,包含穿戴露出、肢體衝突等。其間女人在公共場所穿戴露出,甚至衣不蔽體,對男性是首戰之地的性打擾。有網友稱,這“顛覆了對性打擾的認知。”

發佈《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讀本》,加強高中生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本值得必定。但明顯,教科書上如此界定性打擾,不只無法讓高中生真實理解什麼是針對男性的性打擾,更會混雜他們的對錯觀念;如果高中男生對女生施行了性打擾、性損害,那是不是能夠據此辯解說是女生“穿戴露出、舉動不端”對我性打擾在先,教科書上就是這麼教的?

提示女生在公共場所留意著裝,這一點無可厚非,但是以為女生“穿戴露出”“舉動不端,或賣弄風騷,或動作誇大,惹人眼球”是對男生的性打擾,非但不利於高中生構成正確的性別觀,更是對女人正當權益的侵略。

“女性穿著暴露”有性騷擾男性之嫌:這居然出自教材?

▲教材封面。

事實上,關於女人著裝,最近有不少招引眼球的新聞爆出,比方湖南農業大學圖書館就規則“女生穿短於50公分短褲短裙不得進館”,稱女生穿短裙短褲露肩露背對男性歸於性打擾,影響學習。後因引發質疑,該校撤銷了規則並抱歉。

如此種種理論,正是長期以來人們的觀念中存在的“女人原罪論”的翻版,其言外之意是,如果一旦有男性損害女人的事情發作,那女人的著裝、言辭正是導致男性違法犯罪行為的誘因,“為什麼他不找別人而找你?”“你穿的這麼少,活該被人擾”……此類觀念不只是對女人的不尊重,更對受損害的女人造成了二次損傷。

女人穿什麼,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就不能成為被責備的理由。在發作的女人被損害案子中,沒有任何數據或許理論證明,受害女人的穿戴或許言辭與成為受害方針有直接的關係。

教材面臨廣闊學生,具有權威性、指導性和廣泛影響力,在這一方面需求愈加審慎。還望有關教材的編寫方能夠及時意識到問題,趕快予以批改。

□梅堂(媒體人)

修改:孟然 實習生:秦雪 校正: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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