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男子爲緩和夫妻感情而投毒殺妻,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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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都知道的水滸故事,潘金蓮毒害武大郎,並沒有好的結果。現在法制社會,這一男子,怎麼還這樣傻,競幹這種違法犯紀,傷天害理的事。一條鮮活的生命,由於自己愚蠢的想法和舉動,而消失。真是可氣,可恨又可憐,對大家都是深刻的教訓。

兩年的婚姻,跟發動機一樣處於磨合期。相互的性格,脾氣,缺點,不良生活習慣都暴露了出來。做為夫妻雙方,應該彼此溝通,相互尊重,相互商量,而不是要對方向自己俯首稱臣。這一男子,想法太幼稚,完全想控制和自己吵架的妻子。做為男人,怎麼就不能做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想想老婆為什麼要和你吵架?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老婆又沒有突破做女人的道德底線,怎麼就不能遷就她?話不能亂講,有毒的不能亂吃,做為成年人誰都知道的道理,還在這裡胡攪蠻纏。

成全這一男子,讓他早日去天堂,向老婆贖罪和照顧老婆吧!


手機用戶好大一顆樹

事件起因:

  • 被告人劉某,長春市人,初中文化,在某城建部門上班。他和妻子李某結婚後,在長春市某小區購買了一套單元房。
  • 結婚不到兩年,妻子孃家出錢給夫妻倆買房裝修,而自己家賣了市郊農村的房子,作為丈夫,他有些抬不起頭,“所以岳父總挑我理,說我不懂事,而老婆還總想和我離婚,我心裡挺不平衡的。”
  • 劉某稱因為老婆分居鬧離婚,他就想給她一個小教訓。“平常她總折磨我,我就想折騰折騰她,讓她洗洗胃,讓她遭點罪。”
  • 2017年11月7日上午10時,生病的劉某打完針,摸一下自己的兜,發現有他之前買的用來毒單位麻雀的“扁毛霜”。劉某突發奇想:“我用‘扁毛霜’把妻子毒生病了,我就可以好好照顧她一下,緩和一下我倆之間的感情。”
  • 因為妻子有點胖,平時就喝一種叫“青汁”的減肥品。劉某拿出一袋“青汁”整齊撕開,往馬桶裡倒了一點,然後把半袋“扁毛霜”倒入“青汁”藥袋,剩下的半袋倒進馬桶並沖走,再用101膠水把藥袋粘好,把這袋“青汁”重新放在盒子裡的最上面,並將所用手套丟棄。

據此可以發現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因為劉某與妻子李某之間因為感情不和,而劉某自己也並麼有什麼作為,妻子李某滋生了想要和劉某離婚的念頭,案發前兩人已經長期處於分居狀態,據此最終導致了劉某的心態失衡,釀成悲劇。

可以說這個普通的家庭折射出當下中國許多家庭的現狀,夫妻感情不睦、確有有名無實的這樣彼此消耗下去,這也是許多夫妻之間悲劇的最根本原因。

劉某的責任

首先雖然劉某的辯護人辯護認為劉某並不知曉“扁毛霜”的毒性和劑量導致李某最終中毒死亡。但是該案的法官認為:也許殺妻並非劉某的本意,但從他購買毒麻雀的“扁毛霜”,到投毒過程,甚至將作案所用的“扁毛霜”以及橡膠手套丟棄等細節考慮,其主觀惡性深,行事不計後果。

而且劉某明知這種藥是毒鳥用的毒藥,作為完全刑事責任的劉某,其內心非常清楚其危害,不能因為不清楚毒藥的藥性,就減輕所應承擔後果的責任。可以說劉某雖然可能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動機,但是其應當知曉該藥物有致人死亡的可能性。

故而本案當中劉某的行為已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考慮到其能夠主動投案構成自首的情節,最終沒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而是判處死緩符合法律規定。

後言:

本案中劉某和李某的家庭矛盾可能正是當下許多家庭都存在的情況,劉某自結婚以來未能在事業上有所成就,而他們共同居住的房屋系孃家人出資購買,裝修款也是李某支付,所以劉某在該家庭中地位比較低,經常被李某家人挑剔,久而久之也影響了李某對於劉某的認識,所以最終導致兩人感情逐漸失和。

這也是情殺事件中的眾多原因中之一,其實如果劉某和李某如果能夠早日認識到兩人感情確實沒有挽回餘地的情況下,協議離婚也許結果就不會如此。

對此,你怎麼認識現代家庭中的有名無實的情況?


麋鹿說法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兩年的婚後生活,夫妻感情不和,陷入無休止吵鬧的中國式離婚漩渦。作為丈夫的他,突發奇想地用毒麻雀用的“扁毛霜”投入妻子日常服用的減肥品“青汁”中,“我把老婆毒生病了,我就可以好好照顧她一下,緩和一下我倆之間的感情”。但結局是,妻子因服用含有呋喃丹成分的藥物而中毒身亡,丈夫淪為毒殺妻子的案犯。

日前,吉林省長春市劉某投毒殺妻案一審宣判,長春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某死刑,緩期2年執行。這樣的家庭悲劇,讓人拍案驚奇。

據被告人劉某供述:婚後他和妻子感情不和,總是吵架,案發前已分居近三個月。結婚不到兩年,妻子孃家出錢給夫妻倆買房裝修,而自己家賣了市郊農村的房子,作為丈夫,他有些抬不起頭,“所以岳父總挑我理,說我不懂事,而老婆還總想和我離婚,我心裡挺不平衡的。”

長春劉某的這出鬧劇的確令人唏噓,不管出於何種原因,毒害他人已經觸犯了刑法,這種行為本身就不可取,不僅毀了他人還毀了自己,毀了一個家庭。感情不合不可強求,正確地看待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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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事情的前因後果和最後的審判結局都已經塵埃落定。

在這整個事情過程中,該男子或許至始至終沒有對妻子有著真正的愛情。

只是在現在的社會環境之下,在原始慾望的驅使之下,唯恐成為單身的一員,就草率地和女孩成婚。

以至於女孩成為妻子之後才感覺到愛不在這裡,萌生勞燕分飛的想法,要另覓他愛。

作為丈夫的男子,或許無所謂女方的愛情感受;

但不能容忍已經當作私有財產的女方的離去,害怕又成為千辛萬苦都難脫單中的一員,

而產生了寧願傷害妻子也不放棄的想法並付之於行動。

這正好證明了這個丈夫所有對妻子的理解只是把妻子當成了財產,而沒有真正的愛。

真正的愛是不忍心也不捨得這麼做的,是會心甘情願,無條件為妻子的健康和生命著想的。

就象曾經古代斷子案的情形一樣,作為幼兒的真正母親,是不忍野蠻地拉扯搶奪自己的孩子;

寧願忍受骨肉分離的苦痛,也不會用力,不會不管死活地拉拽自己的幼兒。

只有假的母親,沒有對孩子的愛,才能做出這麼不管不顧幼兒是否會受到傷害的野蠻搶奪行為。

同樣的,這個丈夫之所以這麼做,就足以說明他對妻子少了愛情,有的只是對類似財產一樣的佔有心理。

所以當妻子選擇離開時,才會遭受到這樣的厄運。





原事催

答,看到了你說的描述,我感覺這個男人既愚昧又無知,說白了他就是一個傻子。

怎麼讓他長了一個男人頭呢?難道他沒有大腦嗎?他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愛,什麼是情?只是想到我為了長廝守老婆就是愛情嗎?

其實,我估計他知道投毒背後的後果是什麼?只不過法律上他就是在找無中生有的理由罷了。

我也看到了法律的判決,判決合情合理,公道正義。給他緩期2年執行,也就是給他網開一面了。

我希望這個男人不要再狡辯什麼理由了,一切都讓事實說話吧。分明是你故意殺人的,還在為了緩和夫妻感情,去找一些荒唐的理由。簡直就是豈有此理。

我認為這個男人確實在為自己的行為開拓責任,從這一點來說,實屬不應該的。

男人虧你還是一個男人,就這樣把自己的女人給毒死了,真的是罪不可赦,天理不容!

好了我就分析到這兒吧,如果你們喜歡我的話就請你們關注我啊!也可以留言評論一下。





中國聲音——喬存興

據《華商報》報道。男子劉某供述:老婆(李某)總想和我離婚,我心裡不平衡。李某的母親介紹,她曾聽女兒抱怨說劉某挺懶不幹正經事,夫妻倆總吵架鬧離婚。夫妻倆在某小區買的房子是她出的錢,裝修也是她給的錢。劉某稱因老婆分居鬧離婚,他就想給她一個小小的教訓。"平常她總折磨我,我就想折騰折騰她,讓洗洗胃,讓她遭點罪。"

因為妻子有點胖,平時就喝一種"青汁"的減肥品,劉某拿出一袋"青汁"整齊撕開,往馬桶裡倒了一點,然後把半袋毒藥倒入"青汁"藥袋,剩下半袋倒馬桶沖走,再用101膠水把藥袋粘好,把這袋"青汁"重新放在盒子裡的最上面,並將所用手套丟棄。

從這些細節可以看出該男子手段卑劣,蓄意所為,行事不計後果。所謂的"讓妻子生病自已照顧以聯絡感情"的說法狡辯,自欺其人。在法律上這種說辭是不成立的。自已下藥都用手套,難道是鬧著好玩的嗎?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我認為這與一個人的人品

有極大的關係。假如該男子勇於承擔家庭重擔,心胸寬廣,體貼妻子,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嗎?同時我們也看到婚姻關係講究"勢均力敵"。強勢的一方想"控制"弱勢的一方 。如果施壓過度,且弱勢一方不服又加上心眼小,後果只有壞的方面沒有好的結局,了不起程度不同罷了。

該男子判死緩兩年,也是罪有應得,也遭世人唾沫,結局是可悲的。


手機用戶83410184397

這個案件情況如果如題主所述,該丈夫是想先將妻子弄得生病,再借機伺候妻子以培養夫妻感情重新和好。那麼只要該丈夫在中國式離婚吵鬧中沒有過激行為、或者沒有與這一培養夫妻感情的論調相沖突的行為,該丈夫在主觀上就沒有殺妻的故意,該案‘’故意殺人‘’的定性缺乏犯罪構成要件中的犯罪主觀要件,據此,這應當是一起“行為人主觀認識錯誤導致的過失致人死亡”案件。

依另一位看官(公司法律師)所述:主審法官認為,‘’也許殺妻並非劉某本意,但從其作案過程細節考慮,劉某主觀惡性深,行事不計後果‘’。如果主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有如此的案件定性說理表述,這個案件定性為“故意殺人”就是錯誤的,該案上訴應當得到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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