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護鳥”停工算的不是經濟賬

近日,有網友反映,新疆在建墩那高速挖掘現場有上萬只粉紅椋鳥正在繁殖。粉紅椋鳥是我國“三有保護動物”,一隻鳥一天能保護兩畝草場避免蝗害。施工單位稱,6月中旬就發現附近的石頭上經常站著一群群鳥兒,得知是粉紅椋鳥後,當天就停止施工了。經過商討,工地決定等雛鳥跟著成鳥飛走後再施工。停工預計一個月,將增加項目成本約100萬元。

在我們生活的城市中,人們在緊張的工作之餘,漫步林蔭道路,走進叢林中,呼吸著清新的空氣,聆聽鳥兒動聽的歌唱、觀賞鳥兒多彩的羽毛和美妙的姿態,會給人們帶來多麼美好的感受和無限歡樂。因此,加大對鳥類的保護,已成為人類的共識,更是城市發展應有之義。如此語境下,新疆在建墩那高速建設工地,為保護“三有保護動物”粉紅椋鳥,停工一個月,增加項目成本百萬元,具有積極意義。

鳥類是人類的朋友。鳥類為保護農業、林業和人類發揮著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然而,隨著人類對自然界的大規模開發,給鳥類的生存帶來極大的威脅。城市擴改、森林破壞、溼地縮減、環境汙染、亂捕濫獵、非法食用鳥類等現象,使鳥類資源遭受嚴重破壞,許多珍禽數量在不斷減少,有的已到了瀕危滅絕地步。據調查,在過去的50年裡,有73種鳥類和其他動物滅絕,有180種鳥類大量死亡,有的正趨近滅絕。為喚起國民的愛鳥意識,我國早在1981年9月就確定每年的4月至5月初的一個星期為“愛鳥周”。

為了保護豐富多樣的鳥類資源,國際上已經簽訂了《世界保護益鳥公約》,規定每年的4 月1 日為“國際愛鳥日”。在美國,傷害鳥不僅要罰款,還被認為沒有教養,不講公德,是不守紀律而又貪婪的人;在英國倫敦,無論大人還是小孩,從不打鳥,也不掏鳥巢;在德國科隆市的街上,到處可以看到玩具似的小房子,有的釘在柱子上,有的掛在牆上,鳥兒在上面飛來飛去;在尼泊爾加德滿都,烏鴉可以大搖大擺地在街頭散步,車輛都要避讓而過,小孩子也絕不向它拋石子;在澳大利亞,為保護一種叫木雞的鳥,政府動用直升機把木雞送到生活條件好的山林裡。

可見,建設項目為“護鳥”停工,算的不是經濟賬,而且動物保護賬。從某種意義上講,鳥類的生存狀態的優劣,也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指標之一。作為一個市民,應自覺地投入到愛鳥護鳥的行列中去,而不是對鳥類進行驅趕、甚至殺戮。特別是我們的城市管理者,在推進城市建設過程中,應給鳥類預留一處棲息之地,同時,城市建築設計應趨利於鳥類的生存。總之,保護鳥類,就是保護生態環境平衡,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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