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7期>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6起典型案件問責,12人被撤免職,26人被處分,2個責任主體被立案

<第1007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6起典型案件问责,12人被撤免职,26人被处分,2个责任主体被立案

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我區以來,自治區強化邊督邊改力度,嚴格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切實解決群眾舉報的生態環保問題。現將典型案件問責情況公佈如下:

01

呼和浩特對和林格爾縣盛樂鎮西溝門移民新村內木器廠環保假整改問題進行問責

對於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暗訪反饋的和林格爾縣盛樂鎮西溝門移民新村內木器廠假整改問題,呼和浩特市依法取締關閉和林格爾縣盛樂鎮西溝門移民新村內木器廠,並對在環保假整改中涉及的和林縣政府、市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對和林縣原副縣長、現市政府副秘書長楊星晟、和林縣副縣長郭文俊、副縣長賀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市環保監察支隊支隊長黃寶華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成和林縣委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和林縣對原內蒙古凱帝森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現更名註冊為內蒙古元達木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劉沈兵予以行政拘留,同時立案調查,依法對該公司按高限予以20萬元罰款,關閉取締該企業,立即拆除所有設備,並啟動公益訴訟;對

縣環保局局長劉瑞明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行政職務。對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蘇永斌予以政務撤職。

盛樂鎮黨委書記雲安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盛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李月忠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鎮長職務。對盛樂鎮人大主席張永偉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通遼市扎魯特旗對嘎查達帶頭違規違法採砂問題進行問責

接到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問題後,經調查核實,扎魯特旗烏蘭哈達蘇木都日本格爾嘎查嘎查達帶頭違法在村裡採砂。當地政府依據相關規定,對嘎查達翠山下達了《違反水法規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將破壞的河道恢復原狀,並處以15000元的罰款,同時對翠山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土地原貌,沒收違法所得7560元,罰款3780元。依法依規給予

烏蘭哈達蘇木都日本格爾嘎查嘎查達翠山記過處分,給予烏蘭哈達蘇木時任水利站站長布和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巴雅爾圖胡碩鎮國土資源所所長青山黨內警告處分,責令烏蘭哈達蘇木時任副蘇木達順布爾做出書面檢查並在全旗範圍通報。

3

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對群眾反映養豬場環境問題進行問責

接到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問題後,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組織綜合執法局、環保局對舉報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滿意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場位於禁養區,佔地3000平方米,西、南、北三面有豬舍養殖生豬。該養殖場將未經處理的豬糞堆放於門口北側無防滲土坑內,無防雨措施,廠界惡臭氣體超標排放。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環保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養殖場產生異味和利用滲坑排放生產廢水情況下達了行政處罰,責令停產整治,處以35萬元罰款。對此,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旗委決定對監管不力的

旗環保局原局長鄂強、現任局長王景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莫旗環境監察大隊隊長高豐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局長王玉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副書記、掛職副局長武利雲誡勉談話;給予尼爾基鎮黨委副書記宮梅誡勉談話;責成旗政府黨組成員、副旗長鄂海峰向旗黨委作出深刻檢查。

4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對益捷康餐具清洗配送中心環境問題進行問責

針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督察指出玉泉區益捷康餐具清洗配送中心沒有環評手續、有燃煤小鍋爐、存在滲坑排放等問題,玉泉區有關部門依法對該企業法人孫永強行政拘留十五日,依法吊銷該企業營業執照,按照法定程序處以企業10萬元罰款,責成企業對廠區內的燃煤小鍋爐、生產線、滲坑等環境汙染設施立即拆除、恢復原狀、清除汙染。玉泉區委給予

小黑河鎮副鎮長侯晨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副鎮長職務;給予小黑河鎮環保環衛辦主任毛建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主任職務;給予小黑河鎮討卜齊村黨支部書記史平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村黨支部書記職務;給予玉泉區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郝應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大隊長職務;給予玉泉區環保監察一中隊隊長郭聞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隊長職務;對玉泉區人大副主任、小黑河鎮黨委書記劉宇宏小黑河鎮鎮長楊海英、玉泉區環保局局長張文忠、衛計局局長呼其圖進行通報批評;小黑河鎮黨委政府、區環保局向玉泉區區委作出書面深刻檢查。

5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對呼和浩特市錦華建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進行問責

針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督察指出土左旗白廟子鎮呼和浩特市錦華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汙染問題後,土左旗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100萬元行政處罰,並將經營者行政拘留15日,責令企業停產,拆除相關設備。土左旗委給予

白廟子鎮黨委書記李成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白廟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侯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鎮長職務;給予土左旗環保局副局長肖文忠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土左旗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巴圖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土左旗環保局監察大隊中隊長雲巴圖政務撤職處分。

6

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對群眾反映張國珍破壞生態問題進行問責

接到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關於“趙家村村民張國珍破壞生態佔用35畝林地,據為己有,並自己種植,群眾多次向上反映未處理”的問題後,經烏蘭察布市調查核實,群眾反映問題屬實。集寧區政府立即責令張國珍停止違法行為,對已復墾沙源地補種檸條,恢復原貌。集寧區森林公安局對張國珍破壞林地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罰款10620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於2018年7月1日前恢復土地原狀。集寧區對負有監管責任而疏於管理的

白海子鎮政府副鎮長許智宏、集寧區林業局資源林股股長張志斌、白海子鎮林業站負責人孫擁軍進行誡勉談話,同時,給予趙家村村委會主任趙月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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