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巷內隨意停車 被要求“停好”

面對隨意停放的汽車,很多市民都抱有怨言,特別是一些本就不寬敞的巷道內,亂停汽車很容易把整條路都塞的滿滿當當。家住玉塘街道田寮社區的閔先生在散步時,被亂停的小汽車擋住了去路,氣憤的他給了這位亂停車的車主一個“教訓”,但他過激的行為最終也觸犯了法律。

6月4日10時許,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市民張先生報警稱:自己停放在樓下的小車被人為刮花,請求警方處理。接到報警後,玉塘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現場調查。民警現場發現,在張先生愛車的引擎蓋上,赫然寫著“停好”兩個大字,而從現場看,張先生並未與巷道內的其他汽車停成一排,巷道也被堵了起來。很顯然,張先生不太負責任的停車方式招來了不滿。

民警在調取案發現場的視頻監控後發現,在張先生報警不久前,有一名身著紅色球服的男子來到小車前,在直接對著引擎蓋劃了幾下後便離開了現場。通過社區走訪和視頻研判,民警於當天晚上23時許在田寮社區將在張先生車上寫字的閔先生抓獲。

經審訊,閔先生(38歲)對其劃車的事實供認不諱。在民警提問為何劃別人的車輛時,閔先生依然憤怒不已。閔先生稱,自己早上散步回家,途徑樓下通道時,看到一輛銀色小汽車停在道路中間,阻礙通行。一時氣憤的閔先生就想給車主一個“教訓”,掏出鑰匙在引擎蓋上寫下了“停好”二字。

“本來是想給胡亂停車的人一個教訓,沒想到自己卻觸犯了法律。”閔先生也是後悔不已。目前,閔先生因涉嫌故意損壞財物,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光明警方提醒各位市民朋友:當你遇到違停、亂停的行為時,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舉報,切忌一時衝動損壞車輛。同時也提醒廣大的車主:停車時一定要停放在指定區域,切忌停放在公共通道上,以免影響他人正常通行。在較窄路段停車時,儘量停車一排,留下可以通行的空間,方便自己的同時也方便他人。

車主巷內隨意停車 被要求“停好”

閔先生在小車引擎蓋上寫下“停好”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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